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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襄樊市委办公室、襄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06-2007年度全市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考核情况的通报 为了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加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防止农民负担反弹,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群众合法权益,市委、市政府责成市减负办、市纠风办、市综改办、市物价局具体负责,并从市国土资源局、市教育局、市建委、市公安局、市地税局、市民政局、市水利局、市交通局抽调人员,组织四个检查考评组,于2007年11月底至12月上旬对全市2006-2007年度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进行了全面考核检查。现将有关考核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考核检查情况 这次检查分三步进行。第一步,对各县(市)区进行检查,重点是根据农民信访上访举报的问题,对县(市)区直涉农部门和乡镇进行复核和检查。同时,检查相关基础工作。第二步,根据对县(市)区检查情况,结合日常掌握的农民信访上访和检查督办发现的问题,分门别类进行综合汇总,在此基础上,对市直15个涉农部门进行检查。第三步,根据检查结果,对县(市)区、市直15个涉农部门进行综合评分。具体考核结果是:在10个县(市)区中,保康县、樊城区、老河口市、宜城市为优秀等次,谷城县、高新开发区、襄阳区、枣阳市、南漳县、襄城区为合格等次。在市直15个涉农部门中,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交通局、市计生委、市水利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委宣传部、市农机化办、襄樊供电公司、市财政局为优秀等次,市国土资源局、市教育局、市地税局、市建委为合格等次。襄阳区交通局、枣阳市新市镇、谷城县教育局、南漳县武安镇、襄城区卧龙镇等五个单位农民负担问题严重,根据《襄樊市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襄办发[2007]5号)之规定,市委、市政府决定对上述五个单位实行“一票否决”,纳入“笼子管理”。 二、前期工作及成效 2007年来,尤其是《湖北省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的新情况、新特点,采取一系列积极有效的工作措施,切实加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取得明显成效。 (一)加大涉农政策宣传公示力度,全面贯彻落实农民负担政策 《湖北省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后,各级都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2007年2月1日,《襄樊日报》全文刊载了《条例》。市减负办还将《条例》和国务院《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以问答形式在每月19日的《行风热线》节目中进行详细的解答,向广大农民宣传减负政策,接受群众民主监督。同时,利用科技、教育、卫生“三下乡”活动,向农民宣传农民负担有关政策。各县(市)区采取刷写宣传标语、印发宣传资料等办法,向基层干部和群众宣传,还有的通过报纸、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进行全面宣传,基本做到了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为了将惠农扶农和涉农收费政策交给群众,2007年4月中旬,市减负办会同市纠风办、市物价局,精心选择了粮食直补等涉及17个部门的40个扶持或补贴(助)项目,以及涉及17个部门的40个涉农收费(税)项目,汇编成《有关惠农扶农和涉农收费(税)政策公示》,印制93万份下发到全市所有农户。为了保证效果,市纠风办、减负办、物价局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有关惠农扶农和涉农收费(税)政策公示发放工作的通知》,4月23日,召开了“襄樊市涉农政策公示新闻发布会”,公布了《涉农政策公示》。5月中旬,市委督查室、市纠风办、市减负办、市物价局组织4个督办检查组进行明查暗访,市电视台记者随行采访报道,以随机抽查形式,暗访了8个县(市)区、16个乡镇、35个村和300个农户。省委办公厅第28期《工作简报》以《政策公开依法维权》为题,全面介绍了我市向93万农户发放《涉农政策公示》的经验,并在全省推广。 (二)加大涉农收费专项治理力度,切实减轻农民负担 针对涉农收费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治理。一是2007年初,根据市委书记田承忠同志的指示,市减负办对襄阳区黄龙镇红光村高额集资修路以及有关部门在修建通村公路过程中乱收税费问题进行了调查处理,并结合平时掌握的有关典型案例,向市委、市政府提交了《关于襄阳区黄龙镇红光村等地集资修建通村公路情况的报告》,市委书记田承忠,市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张家林,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刘晓鸣等领导高度重视,作了重要批示。根据批示,市纠风办、市减负办、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市交通局拿出具体措施,对涉农收费尤其是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集资收费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市委、市政府还召开农民负担专题工作会议,进行全面安排部署。二是2007年元月5日,市委、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农民负担典型案件情况的通报》(襄办文[2007]1号),对通村公路集资收费、农民建房乱收费、农村中小学乱收费、村组搭车收费以及其它涉农乱收费问题共十起案件,公开通报,公开曝光,促其限期整改,在全市引起很大震动。三是《涉农政策公示》下发以后,市减负办、市纠风办、市物价局将农民信访上访和电话举报的152起案件,全部以减负通报形式下发各地督办落实,限期整改到位。这次年度考核检查又进一步核查督办,做到了件件有回音,件件有落实。同时,市减负办还现场接听解答农民咨询热线电话1000余人次。对通报的问题,有关地方和部门及时加以整改,涉农收费专项治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襄阳区地税局积极清退在通村公路建设中违规收取17个村的21.63万元税金,并举一反三,先后下发了《关于涉农税收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关于加强农村地方税收征管工作的通知》,规范涉农税收工作。谷城县交通局乡道管理所收取的公路管理费和质量保证金17.73万元全部清退到位,相关领导受到相应处分。南漳县县委、县政府下发《关于规范通村公路建设配套资金筹集管理的意见》,要求严格按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规定,限额报批,不准强行集资修路。2007年来,通过开展涉农收费专项治理,全市查处涉农收费案件54起、28人,减轻农民负担291万元,查处哄抬物价、制售假农资等案件348起,涉案金额172万元,查处和纠正损害农民土地权益问题288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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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健全完善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机制,切实落实农民负担责任制 2007年3月,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转发了《市减负办、市纠风办、市物价局关于襄樊市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襄办发[2007]5号),继续对市直15个涉农部门和各县(市)区实行百分制双向考核,对县(市)区直涉农部门和乡镇办事处实行重点管理,根据考核,每年落实兑现农民负担责任追究制和“一票否决”制。凡是加重农民负担的,实行“黄牌警告”,作为重点监控对象;问题突出的,实行“一票否决”,纳入“笼子管理”;情节严重的,追究直接责任人和主要领导的党纪政纪责任。 国务院下发《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后,市政府办公室于2007年4月下发了《关于规范和完善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工作的通知》,对于筹资筹劳的限额标准问题、以资代劳工价问题、跨村筹资筹劳等问题都作了具体明确规定。各地从严审批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据统计,2007年全市开展筹资的村570个,筹资额945.9万元,比上年增加138万元,增长17.1%;开展筹劳的村639个,筹劳213.5万个,比上年增加25.4万个,增长13.5%。 (四)认真落实惠农扶农政策,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2007年全市落实粮食直补12663万元,水稻良种补贴4456万元,综合补贴17102万元,小麦良种补贴730万元,退耕还林补贴8780.15万元,农机购置补贴993万元,母猪补贴1133.5万元,共计45857.65万元,农民人平128.26元。同时,落实乡镇以钱养事经费3600万元。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杂费,2007年,全市实行新机制学校1280所,享受免杂费学生517950人,免除杂费12175万元;享受免费提供教科书学生92010人,免除教科书费950万元;补助贫困寄宿生44089人,补助生活费480万元;补助农村学校公用经费1676万元,生均45元;校舍维修改造资金2623万元。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兴办农村公益事业要求过高过急,加重农民负担。近几年,通村公路建设速度加快,极大的改善了农村交通运输条件,大多数农民积极拥护,但有的地方违背农民意愿强行集资摊派,引起农民上访。2007年农民举报的152起案件中,反映通村公路建设集资问题40起,占26%。在通村公路建设中,由于县级没有配套资金,缺口资金都让村组和农民出资出劳,如襄阳区黄龙镇红光村修路集资人平高达708元。相当一部分地方修路集资难以收齐,拖欠工程款的现象较为普遍,形成新的村级债务,影响村组运转,如襄阳区古驿镇宋湾村、张坡村、孙寨村通村公路工程尾欠款高达近100万元,其中孙寨村高达63万元。有的地方采取非法强制措施收取修路集资款,影响农村稳定;有的抵扣粮补资金,导致惠农政策难以落实;有的部门如交通、地税部门在通村公路建设中乱收费、乱收税,引起基层和群众强烈不满。 (二)农民建房乱收费问题反弹严重。主要是村组和有关部门如土地、城建、规划等部门违规收取各项费用。合理的项目超标收,不合理的项目擅自收,没有收费职能的村组也搭车收。在农民建房中,有的地方土地、城建部门以罚代管、以罚代收现象比较明显。2007年农民反映建房乱收费问题33起,占22%。 (三)惠农补贴落实不到位。因为兴办农村公益事业集资款难收,村组便将农户的惠农补贴资金强行抵扣,有的将惠农补贴同收取基本水费、“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摩托车使用税和其它各种乱收费挂钩,强制农民交款交费,否则就不发放各种惠农补贴。2007年农民因此信访上访和电话举报36起,占24%。 (四)村组乱收费问题日益突出。除了利用村组修路、农民建房乱集资乱收费外,还利用调整土地、办理户口、出具证明,以及“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等机会向农民乱集资乱收费。2007年反映村组集资收费和财务问题共14起,占10%。 (五)其它乱收费。主要反映少数农村中小学乱收费、农村用水用电乱收费、农机交通管理乱收费、计划生育乱收费,以及村组干部代收地方税收等。 四、下一步工作意见 针对农民负担存在的主要问题,下一步着重要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强化组织领导。目前农民负担工作出现了新的特点和新的问题,农民负担重这个问题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各级各部门务必引起高度重视,采取坚决果断措施把此项工作抓好、抓实。要进一步重申,农民负担工作是“一把手”工程,要切实落实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和部门领导负责制。各级各部门要有专门的机构、人员、经费,保障农民负担监管工作顺利开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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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进一步开展农民负担专项治理工作,切实防止农民负担反弹。对通村公路建设强行集资、新增村级债务等问题,要在2008年进行普遍的清理和清查,摸清底数,掌握情况。对没有履行民主议定和申报审批程序的必须完备手续,对粗暴强制征收行为和强行抵扣惠农补贴做法必须立即停止,对新增村级债务的必须采取一村一策、一组一策的办法积极化解。要坚决做到“五个严禁”,即严禁不经过大多数群众签字认可强行集资,严禁采取组织工作组、小分队形式和工程建设人员入户或上路拦车收款,严禁抵扣惠农补贴征收修路集资,严禁新增村组债务,严禁脱离村组和农户实际经济承受能力搞一刀切。 对农民建房乱收费问题,各级要在2008年4-5月份组织纠风办、减负办、物价局以及土地、城建、规划、地税等部门开展专项督办检查和自查自纠。通过检查和自查摸清情况,找准问题,进一步明确农民建房收费有关政策,拿出操作性强的治理措施和办法。 对惠农补贴政策落实问题,要在2008年7-8月份结合新年度惠农资金落实到户工作,由市财政局牵头,市综改办、市纠风办、市减负办参加,市、县、乡层层组织督办组,定期不定期的开展督办检查,确保惠农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户,坚决杜绝抵扣、截留、挪用等现象。 对村组乱收费问题,各地要切实加强日常管理,对村组财务混乱、乱收费问题严重、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地方,要组织强有力的专班进行清理清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各级各部门都要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切实抓好整改,建立健全农民负担长效监督管理机制。 (三)加大农民负担依法管理力度,切实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要按照《湖北省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和襄办发[2007]5号文件精神,对于农民反映强烈的问题,要逐案督办落实,对问题突出的要立案查处,经济上要清理清退和处罚,政治上要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组织上要把农民负担工作同提拔任用干部挂钩,“一票否决”的单位要坚决纳入“笼子管理”,两年内单位及班子成员不得评先评优和提拔调动。 (四)加大农民负担政策宣传力度,切实落实涉农政策公示制度。2008年,要根据惠农扶农和涉农收费政策的变化进一步完善公示制度。各县(市)区和各涉农部门一定要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向基层和农民公开涉农政策、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咨询服务和举报电话,确保该给农民的一分不少,不该收取的一分不收。同时,要认真受理和查处涉农案件,确保农民咨询举报件件有着落,为优化全市农村经济发展环境,推进新农村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附:1、襄樊市2006-2007年度县(市)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考核检查评分表(略) 2、襄樊市2006-2007年度市直涉农部门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考核检查评分表(略) 3、关于襄阳区交通局等五个单位违规集资收费和罚款情况的通报 附件三: 关于襄阳区交通局等五个单位违规集资 收费和罚款情况的通报 襄阳区交通局系统乱收费案件 襄阳区交通局乡道管理所根据区政府《关于通村公路建设管理征收工程监理等费用的批复》(襄政函[2005]22号),2005年将工程勘测、工程设计、基本设计、施工图纸、工程监理、质量监督等六项费用捆绑征收,按工程总造价的3.16%向全区13个乡镇有通村公路建设任务的50多个村乱收费63.87万元,平均每公里3034.8元,没有省以上的收费依据。这些费用大多从通村公路以奖代补专项款中划扣,其中2005年底收取黄龙镇通村公路建设勘测、设计、监理等费用19万元(返还镇6万元),向红光村收取21632元。由于通村公路建设资金缺口比较大,这些费用最后都转嫁到农民身上。从2006年开始,经过多次督办,到2007年底,除清退红光村外,其它均未清退到位。 枣阳市新市镇农民建房乱收费案 近几年来,枣阳市新市镇城建环保服务中心在农民建房过程中违背政策乱收费、乱罚款。 新市镇城建环保服务中心不具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该中心在没有办理占道许可证的情况下,对在集体土地上建房农户,违规收取基础设施配套费、占道费,对未办理有关建房手续的农户擅自罚款。 2005年12月13日收取在郑湾村集镇路边建房的汤河村3组农民张亭、张杰罚款各1100元,但却以占道费、配套费名义收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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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1月13日违规收取在新一村建房的郑湾村3组农民邱秀云占道费、配套费2000元。 2005年10月对骆庄村一组农户隗志良在新市--随州的骆庄路段建房罚款3000元。 2006年3月对郑湾村3组潘瑞国和2组傅书文在郑家湾集镇上建房分别罚款2000元、1000元。 上述罚款并未使用罚款票据,而是在行政事业性收费专用发票上注明“未按规划审批程序批准而建房者,交罚款补办手续”。经过督办,已清退邱秀云占道费、配套费2000元,清退张亭、张杰占道费、配套费各1100元。罚没收入全部上交财政管理。 谷城县教育局系统乱收费案 近几年来,谷城县教育局系统农村中小学乱收费问题严重。 茨河镇中心学校2006年秋共有33名任课教师在单元小结后,根据学生的实际,自找一部分针对性的练习题,由班干部到校内打字室复印,共向学生收取590人(次)资料费5411.1元。所收费用已清退,茨河镇中心学校校长刘贵明、副校长肖世栋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紫金镇中心小学2007年春,组织3-6年级394名(应参加419名)学生,分三次到本镇辖区内将军坪、垭子口等茶场采茶,开展勤工俭学,其中4月2日至6日4天半,4月9日至13日4天半,4月28日1天,采茶10天共采茶3312.25斤,人平8.4斤,采茶收入33122.5元。该校组织学生采茶违背了“小学3-6年级学生每学年勤工俭学不得超过6天”的规定。该校对超过6天采茶学生退还勤工俭学收入11030元,紫金镇中心小学校长朱道军受到行政记大过处分,对负有领导责任的紫金镇中心学校校长方圣兵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武山镇田河村中心小学于2005年、2007年先后两次统一组织学生订制校服,2007年共订制校服283套,其中一、二年级每套28元,三至六年级每套30元。该镇田河村王姓农民小孩读三年级,2005年订秋装一套50元,2007年订夏装一套30元,共计80元。该校统一制订校服违背了“学校一律不得组织和参与服务性收费项目,代收服务性收费”的规定。 南漳县武安镇强行集资案 武安镇葫芦滩村2006年计划修建10.3公里村级公路,每公里需资金15.5万元,计159.65万元,加上该村承担的刘集至木林包村级公路硬化应分摊的资金6万元,以及该村7、8、9三个组前期的路基整修费用等共需资金191万元,国家扶持资金仅103万元,缺口88万元。全村8个组,583户,只有462户占79%的农户签字认可,村委会决定按受益农户人平100元、水田亩平160元、旱田亩平80元的标准集资83万元,分三年交清,集资款由群众推荐代表组成的公路建设管理小组负责收取管理。由于负担重,加之相当一部分农户未签字同意,截止2007年该村仅收取现金3万元,农户出劳抵交5万元,农户被迫向村公路建设管理小组打欠条7万元。因村公路建设管理小组多次到农户收取集资效果不佳,经村委会同意,遂将欠条抵交给工程承包者,由承包者直接进村入户收取集资款,甚至上路拦车收款,农民反映十分强烈。 武安镇何家坪村2006年计划修村级公路7.65公里,先后召开了干部党员会、村民代表会,在没有征求绝大多数农户意见,经过全体村民签字认可的情况下,决定在国家补贴外另行集资55万元,按人平50元、户平100元、亩平70元标准集资。由于集资过重,引起农民上访。 武安镇小洲子村2006年4月决定对该村1.3公里的村级道路进行路面硬化改造,经测算工程总造价197600元,其中国家扶持10万元,村拍卖集体资源和向上争取资金21170元,缺口资金76430元由群众集资。集资方案为受益群众人平30元、亩平30元,路边农户户平200元,路边靠后农户户平100元,全村210户有180户签字盖章同意,占85.7%,由于部分群众意见大,加之负担较重,截止2007年底仅收取3万元,导致农民信访上访。 武安镇老街村2006年计划修建通村公路7公里,除国家补贴外,按受益的6、7两个组212户、793人、1643亩捐资,亩平90元,人平240元,共计捐资31.79万元,由于只有186户占87.7%的农户同意,加之负担沉重,引起农民上访。 襄城区卧龙镇乱集资乱收费乱罚款案 近几年来,卧龙镇在农民建房、涉农部门收费以及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过程中,乱收费、乱集资、乱罚款问题严重。 卧龙镇城建服务中心在2006年至2007年7月期间,在农民办理建房手续时,以城建配套费、建房设计费等名义进行违规收费、罚款,共涉及156户,金额126130元,其中区建设局按每个建房户300元标准向该中心收取建房设计费计43460元,余款82670元由镇城建服务中心作经费使用。镇城建服务中心对建房农户的收费罚款范围比较广,数额比较大,一般在1000-5000元左右,如谭庄一组田涛、六组刘波各罚款5500元。因城建服务中心并非行政执法主体,所收罚款均以配套费、设计费等名义出具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据,是一种变相的“以罚代收、以罚代管”的行为。经过多次督办,截止考核检查时仍未查处整改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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卧龙镇武装部2006年将木桥村定为民兵建设示范点,并以“民兵建设费”的名义向该村收取现金600元。卧龙镇中心学校2006年11月协调镇卫生院,按中学生每人10元,小学生每人8元的标准,收取全镇4293名中、小学生体检费43264元。卧龙镇初级中学在2007年春季开学时,按每人40元的标准收取60名走读生寄宿费2400元。卧龙镇计生服务站2007年在没有了解清楚服务对象属地的情况下,违规收取该镇27名育龄妇女上环或取环费222元。以上四个单位都分别作了整改纠正,违规收费已全部清退,单位主要负责人已作出深刻检查,并在全区进行了通报。 襄城区卧龙镇梁家村2005年区减负办审批该村“一事一议”修路筹资1.1万元,人平未超过15元,而该村擅自按人平100元,亩平49.1元,共集资13.9万元,超标12.8万元,加重了农民负担,引起农民信访上访,经多次督办仍未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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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襄樊市委办公室、襄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06-2007年度全市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考核情况的通报 为了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加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防止农民负担反弹,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群众合法权益,市委、市政府责成市减负办、市纠风办、市综改办、市物价局具体负责,并从市国土资源局、市教育局、市建委、市公安局、市地税局、市民政局、市水利局、市交通局抽调人员,组织四个检查考评组,于2007年11月底至12月上旬对全市2006-2007年度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进行了全面考核检查。现将有关考核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考核检查情况 这次检查分三步进行。第一步,对各县(市)区进行检查,重点是根据农民信访上访举报的问题,对县(市)区直涉农部门和乡镇进行复核和检查。同时,检查相关基础工作。第二步,根据对县(市)区检查情况,结合日常掌握的农民信访上访和检查督办发现的问题,分门别类进行综合汇总,在此基础上,对市直15个涉农部门进行检查。第三步,根据检查结果,对县(市)区、市直15个涉农部门进行综合评分。具体考核结果是:在10个县(市)区中,保康县、樊城区、老河口市、宜城市为优秀等次,谷城县、高新开发区、襄阳区、枣阳市、南漳县、襄城区为合格等次。在市直15个涉农部门中,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交通局、市计生委、市水利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委宣传部、市农机化办、襄樊供电公司、市财政局为优秀等次,市国土资源局、市教育局、市地税局、市建委为合格等次。襄阳区交通局、枣阳市新市镇、谷城县教育局、南漳县武安镇、襄城区卧龙镇等五个单位农民负担问题严重,根据《襄樊市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襄办发[2007]5号)之规定,市委、市政府决定对上述五个单位实行“一票否决”,纳入“笼子管理”。 二、前期工作及成效 2007年来,尤其是《湖北省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的新情况、新特点,采取一系列积极有效的工作措施,切实加强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取得明显成效。 (一)加大涉农政策宣传公示力度,全面贯彻落实农民负担政策 《湖北省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后,各级都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2007年2月1日,《襄樊日报》全文刊载了《条例》。市减负办还将《条例》和国务院《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以问答形式在每月19日的《行风热线》节目中进行详细的解答,向广大农民宣传减负政策,接受群众民主监督。同时,利用科技、教育、卫生“三下乡”活动,向农民宣传农民负担有关政策。各县(市)区采取刷写宣传标语、印发宣传资料等办法,向基层干部和群众宣传,还有的通过报纸、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进行全面宣传,基本做到了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为了将惠农扶农和涉农收费政策交给群众,2007年4月中旬,市减负办会同市纠风办、市物价局,精心选择了粮食直补等涉及17个部门的40个扶持或补贴(助)项目,以及涉及17个部门的40个涉农收费(税)项目,汇编成《有关惠农扶农和涉农收费(税)政策公示》,印制93万份下发到全市所有农户。为了保证效果,市纠风办、减负办、物价局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有关惠农扶农和涉农收费(税)政策公示发放工作的通知》,4月23日,召开了“襄樊市涉农政策公示新闻发布会”,公布了《涉农政策公示》。5月中旬,市委督查室、市纠风办、市减负办、市物价局组织4个督办检查组进行明查暗访,市电视台记者随行采访报道,以随机抽查形式,暗访了8个县(市)区、16个乡镇、35个村和300个农户。省委办公厅第28期《工作简报》以《政策公开依法维权》为题,全面介绍了我市向93万农户发放《涉农政策公示》的经验,并在全省推广。 (二)加大涉农收费专项治理力度,切实减轻农民负担 针对涉农收费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治理。一是2007年初,根据市委书记田承忠同志的指示,市减负办对襄阳区黄龙镇红光村高额集资修路以及有关部门在修建通村公路过程中乱收税费问题进行了调查处理,并结合平时掌握的有关典型案例,向市委、市政府提交了《关于襄阳区黄龙镇红光村等地集资修建通村公路情况的报告》,市委书记田承忠,市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张家林,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刘晓鸣等领导高度重视,作了重要批示。根据批示,市纠风办、市减负办、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市交通局拿出具体措施,对涉农收费尤其是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集资收费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市委、市政府还召开农民负担专题工作会议,进行全面安排部署。二是2007年元月5日,市委、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农民负担典型案件情况的通报》(襄办文[2007]1号),对通村公路集资收费、农民建房乱收费、农村中小学乱收费、村组搭车收费以及其它涉农乱收费问题共十起案件,公开通报,公开曝光,促其限期整改,在全市引起很大震动。三是《涉农政策公示》下发以后,市减负办、市纠风办、市物价局将农民信访上访和电话举报的152起案件,全部以减负通报形式下发各地督办落实,限期整改到位。这次年度考核检查又进一步核查督办,做到了件件有回音,件件有落实。同时,市减负办还现场接听解答农民咨询热线电话1000余人次。对通报的问题,有关地方和部门及时加以整改,涉农收费专项治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襄阳区地税局积极清退在通村公路建设中违规收取17个村的21.63万元税金,并举一反三,先后下发了《关于涉农税收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关于加强农村地方税收征管工作的通知》,规范涉农税收工作。谷城县交通局乡道管理所收取的公路管理费和质量保证金17.73万元全部清退到位,相关领导受到相应处分。南漳县县委、县政府下发《关于规范通村公路建设配套资金筹集管理的意见》,要求严格按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规定,限额报批,不准强行集资修路。2007年来,通过开展涉农收费专项治理,全市查处涉农收费案件54起、28人,减轻农民负担291万元,查处哄抬物价、制售假农资等案件348起,涉案金额172万元,查处和纠正损害农民土地权益问题288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