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推动教育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鲁政办发[2008]1号2008年01月14日山东省政府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推动教育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推动教育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鲁政办发〔2008〕1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省教育厅、财政厅、审计厅、监察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推动教育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业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〇八年一月十四日

  


  
关于进一步做好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推动教育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

  (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审计厅、

  山东省监察厅 二〇〇八年一月二日)

  


  近年来,全省各地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积极开展工作,教育工作综合督导评估取得了良好效果,有力推进了教育健康、均衡、协调发展。为进一步推动全省教育又好又快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现就做好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目标和工作重点

  

  我省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的总体目标是: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针,促进和保障全省教育又好又快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督导评估的工作重点是: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优化教育结构,建立高素质的教师队伍,建立完善的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教育公平和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

  

  


  二、工作原则

  

  教育工作督导评估要坚持督政与督学相结合的原则,采取综合督导、专项督导与经常性督导相结合的方式,充分发挥教育督导监督、检查、评估、指导的功能。综合督导要在突出工作重点的基础上,兼顾全面性,力求对各地政府教育工作做出较为全面的评价;专项督导要根据教育改革与发展需要,集中促进解决教育改革与发展中的重点与难点热点问题,有针对性地对一项或几项工作进行专题督导,做出专题性评价;经常性督导要发挥专兼职督学的作用,建立实施督学责任及责任区制度。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将督导评估结果作为考核、评价教育工作的重要依据。

  

  


  三、工作措施

  

  从2008年起,将每年一次的综合督导调整为每届政府任期内二次(即在每届政府任期内的第二年和第四年各进行一次),其它年份进行专项督导。要建立省市级督学联系点制度、县级督学责任区制度,进一步加强对实施素质教育工作的日常指导,加强对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办学情况的经常性检查和随机督查。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因地制宜,不断创新,积极探索建立实施督学联系点制度和督学责任区制度的有效途径,更好推动全省教育的改革与发展。

  

  


  四、切实做好2007年教育工作专项督导评估

  

  2007年教育工作专项督导评估的主要内容:一是推进素质教育工作,重点督查对素质教育工作的领导与管理和教师队伍建设,侧重于对市、县(市、区)政府及教育等有关部门在推进实施素质教育工作中所采取的措施及落实效果的督查。二是教育经费保障,主要督查2007年以来省政府及有关部门在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方面新出台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三是督导整改,主要是对城市教育费附加与地方教育附加征收、拨付、使用和职业教育发展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督查。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抓好工作落实。省对各市督导评估从2008年5月上旬开始。各市、县(市、区)要在2008年3月底以前完成自评、复评工作。省对各地督导评估的具体实施工作由省政府教育督导室负责安排。

  

  附件

  
2007年教育工作专项督导评估方案

  


  


  一、说明

  (一)为全面推进实施素质教育,建立健全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中发〔1999〕9号)、《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国发〔2001〕21号)、《山东省教育督导条例》、《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大力推进素质教育的意见》(鲁政发〔2007〕7号)、《山东省委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鲁发〔2005〕35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鲁政发〔2006〕97号)及有关配套文件,结合全省教育发展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本方案设一级指标(a级)3项,二级指标(b级)12项,督导评估量化总分值1000分。

  (三)本方案由省政府教育督导室负责解释。

  


  二、督导评估指标及分值

  
  ┌────────────┬───────┬─────────────────┬────────────┐
  │一级指标│ 分值 │ 二级指标 │ 分值 │
  ├────────────┼───────┼─────────────────┼────────────┤
  │a1推进素质教育 │ 500 │b1组织领导│ 100  │
  ││ ├─────────────────┼────────────┤
  ││ │b2教育教学管理│ 280  │
  ││ ├─────────────────┼────────────┤
  ││ │b3教师队伍建设│ 120  │
  ├────────────┼───────┼─────────────────┼────────────┤
  │a2教育经费保障 │ 420 │b4教师工资│  50  │
  ││ ├─────────────────┼────────────┤
  ││ │b5公用经费│  70  │
  ││ ├─────────────────┼────────────┤
  ││ │b6校舍维修改造资金│  30  │
  ││ ├─────────────────┼────────────┤
  ││ │b7学生资助资金│  30  │
  ││ ├─────────────────┼────────────┤
  ││ │b8经费管理│ 120  │
  ││ ├─────────────────┼────────────┤
  ││ │b9教育费附加 │  60  │
  ││ ├─────────────────┼────────────┤
  ││ │b10两项工程实施  │  60  │
  ├────────────┼───────┼─────────────────┼────────────┤
  │a3督导整改 │ 80 │b11教育费附加问题整改 │  40  │
  ││ ├─────────────────┼────────────┤
  ││ │b12职业教育问题整改  │  40  │
  ├────────────┼───────┼─────────────────┼────────────┤
  │ 合计 │ 1000 │  -----------│ 1000 │
  └────────────┴───────┴─────────────────┴────────────┘
  


  


  三、督导评估指标体系

  
  ┌──┬──┬────────┬──┬──────────────────────────────────────────────┐
  │一级│二级│督导评估要点及要│分值│ 计分办法 │
  │指标│指标│  求  │││
  ├──┼──┼────────┼──┼──────────────────────────────────────────────┤
  │a1 │b1组│1.组织领导 │50 │1.组织领导(50分) │
  │推进│织领│办学思想端正,树││①领导重视及措施(30分)。市、县政府高度重视素质教育工作,及时研究和协调解决推进实施素质教育│
  │素质│导 │立科学的教育发展││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制订推进本行政区域素质教育的工作方案和实施步骤,建立素质教育工作考核制度 │
  │教育│100 │观和正确的教育质││,并认真实施,取得显著成效,按20-10分计分。加大教育督导的力度,将素质教育作为督导的重要内容 │
  │500 │分 │量观,坚持党的教││,计10分,否则扣10分,计0分。  │
  │分 ││育方针,加强对素││②办学思想端正(20分)。树立科学的教育发展观和正确的教育质量观,形成科学的素质教育评价机制,│
  │││质教育工作的领导││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不下达中考、高考升学指标,不以升学率作为评价学校和教师的唯一标准,新闻宣传│
  │││和管理,制订本行││媒体不炒作高考、中考状元及学校的升学率,计20分,否则扣20分,计0分。 │
  │││政区域推进素质教│││
  │││育的工作方案和措│││
  │││施,全面推进素质 │││
  │││教育取得实效。 │││
  ││├────────┼──┼──────────────────────────────────────────────┤

││││50 ││
  │││2.教育均衡协调发││2.教育均衡协调发展(50分)│
  │││展 ││①消除薄弱学校(10分)。市、县政府对统筹教育资源,消除薄弱学校有实际措施,有明显成效,计10分│
  │││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存有教学仪器,音、体、美器材和图书等达不到基本办学条件的薄弱学校,扣5-10分。 │
  │││均衡发展、各类教││②班额符合要求(10分)。中小学有超过规定人数3人以内的班,扣5分;有超过4-5人的班,扣8分;有超过│
  │││育协调发展,为全 ││5人的班,扣10分。扣完10分计0分。│
  │││面实施素质教育创││③教育均衡协调发展(30分)。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中等职业教育等各类教育协调发展│
  │││设良好环境和条件││,计30分。市域内存有无县级实验幼儿园和乡镇政府办公办中心幼儿园的县,扣8分;存有县域内义务教 │
  │││。 ││育城、乡间发展水平差距明显的县,扣5-12分;全市中职在校生占高中段在校生比例达到45%,计10分, │
  │││││每低1%扣1分,扣完10分计0分。│
  │├──┼────────┼──┼──────────────────────────────────────────────┤
  ││b2教││40 │1.学校行政管理(40分) │
  ││育教│1.学校行政管理 ││①学校行政管理(10分)。学校图书馆、实验室、各专用教室、食堂、宿舍及校产设备管理规范,计10分│
  ││学管│所属学校管理规范││,每有1处管理不善,扣2分,扣完10分计0分。  │
  ││理 │,办学理念先进,││②校园文化建设(10分)。校园环境净化、美化、绿化,校园文化活动丰富多彩,创设了良好的人文环境│
  ││280 │育人氛围浓厚,校││,按10-5分计分。│
  ││分 │风、教风、学风积││③安全管理(20分)。学校安全责任制度、应急预案完善,按5-0分计分;对能造成安全事故的场所、部 │
  │││极向上。学校安全││位防范措施落实到位,无安全责任事故,按10-5分计分;按照《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要求开展│
  │││防卫、卫生工作到││安全教育,计5分,否则扣5分,计0分。2007年市域内学校有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扣20分,计0分。 │
  │││位,周边环境秩序│││
  │││良好。 │││
  └──┴──┴────────┴──┴──────────────────────────────────────────────┘
  ┌──┬──┬──────────────┬──┬─────────────────────────────────────────┐
  │一级│二级│ 督导评估要点及要求 │分值│计分办法 │
  │指标│指标│││ │
  ├──┼──┼──────────────┼──┼─────────────────────────────────────────┤
  │a1 │b2教│2.德育工作 │ 40│2.德育工作(40分)│
  │推进│育教│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德育││①有德育工作规划和计划,德育贯穿于学校教育教学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注重结合节假 │
  │素质│学管│工作的文件精神,把德育摆在素││日、重大活动和学科特点,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公民道德、民族精神、理想信 │
  │教育│理 │质教育的首要位置,加强和改进││念、法制、心理健康等教育,按10-5分计分。 │
  │500 │280 │学校德育工作,推进德育课程改││②学校重视心理健康教育和健全人格教育,学生具备良好的文明行为习惯,按5-3分计分。  │
  │分 │分 │革,学校德育工作针对性、实效││③所辖县都有1处有示范作用的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并有效使用,计分=10分÷所辖县数×有│
  │││性强。落实《中小学生日常行为││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的县数。各类青少年宫、活动中心、社会实践基地、科技馆、博物馆 │br /  │││规范(修订)》。加强德育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适合未成年人参观、活动的场所对未成年人免费开放,计分=10分×免 │
  │││建设。在学校中深入开展公民道││费开放县数÷所辖县数。│
  │││德教育、民族精神教育、理想信││④学校、家庭、社会形成教育合力,有制度,有相应的组织形式并正常运行,有明显成效, │

│││念教育、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按5-3分计分。 │
  │││育等主题教育活动,有效提高了││⑤中小学生违法犯罪率明显下降。市域内有学生刑事案发率超过3/10000的县,从b2-2指标  │
  │││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得分中扣30分。扣完得分计0分。 │
  ││├──────────────┼──┼─────────────────────────────────────────┤
  │││3.教学管理 │ 200│3.教学管理(200分)  │
  │││加强课程管理,落实《义务教育││①课程与教学管理(100分)。按照国家课程方案要求开齐课程门类、开足课时,无随意增  │br /  │││课程设置实验方案》、《普通高││减课程和课时的现象,计40分。每发现学校1门课程未开或有增减课时数量的现象,扣40分  │br /  │││中课程方案》,无随意增删课程││,计0分。义务教育地方课程周课时开设符合要求,计10分;否则,扣10分,计0分。学校课 │
  │││和增减课时的现象。积极采取措││程每开发出1门计2分,开发出5门以上计10分。教师备课、上课、作业批改、教学研究等教  │
  │││施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学生在校││学常规符合要求,相关制度落实,计20分。每有1项不符合要求,扣5分,扣完20分计0分。  │
  │││学习、作息时间、课外作业量、││学生能运用教学仪器设备、图书资料、实践基地等各种学习资源多种方式进行学习,按20-5 │
  │││学习材料和考试等符合省规定要││分计分。 │
  │││求。学校建立了教研制度并有效││②文体活动(50分)。学校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保证无体育课的当天,中小学生 │
  │││实施,教师的科研水平和实施素││集体体育锻炼1小时,计30分。有不能保证的学校,扣30分,计0分。每天上午安排25-30分  │
  │││质教育的能力不断提高,面向全││钟大课间体育活动,计20分,有不能保证的学校扣20分,计0分。 │
  │││体学生,因材施教,以培养学生││③减轻学生负担(40分)。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有减轻学生课业负担的具体措施并认真落实 │
  │││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按5-0分计分。学生课外作业量、在校学习时间、作息时间、学习材料、考试等符合国家  │
  │││积极转变教学方式,充分利用现 ││和省规定要求,各计5分,有不符合规定的学校,相应各扣5分,计0分。按照规定安排寒暑  │
  │││代信息技术,指导学生学会学习││假期和其他法定节假日,不利用假期组织学生到校上课或集体补课,不收费上课和有偿补课 │
  │││,提高教学效率,使每个学生得到││,计10分,有违反规定的学校,扣10分,计0分。│
  │││真正的发展。││④教育科研(10分)。学校建立了教育科研制度,课题研究结合学校教改实际和发展要求, │
  │││││教师参与面广,积极推广使用先进的教育科研和教学成果,切实推动了学校发展,按10-5分 │
  │││││计分。│
  └──┴──┴──────────────┴──┴─────────────────────────────────────────┘
  ┌──┬──┬──────────────────────────┬──┬─────────────────────────────┐
  │一级│二级│ 督导评估要点及要求 │分值│计分办法 │
  │指标│指标│││ │
  ├──┼──┼──────────────────────────┼──┼─────────────────────────────┤
  │a1推│b3教│1.教师资源配置 │ 60│1.教师资源配置(60分)│
  │进素│师队│教师队伍年龄、专业等结构合理,适应教育发展需要。对缺││①教师配备(35分)。基本满足开齐开全课程需要,按5-3分计  │
  │质教│伍建│编教师及时补充,对超编教师有分流措施,无违规聘用代课││分。缺编教师能及时补充,每年补充中小学新教师不少于教师自 │
  │育 │设 │教师现象。积极采取措施解决农村中小学教师结构性缺编问││然减员人数,计10分。否则,缺编严重,不能及时补充的计0分  │
  │500 │120 │题,取得实效。  ││。对超编或不符合要求的教师合理分流,计10分,否则,计0分  │
  │分 │分 │││。无违规聘用代课教师,计10分,否则,按8-0分计分。 │

│││││②教师结构优化(15分)。政府及有关部门重视解决农村小学教 │
  │││││师老龄化问题,有具体措施,有一定成效,按5-0分计分。所辖  │
  │││││县积极建立实施城乡教师交流制度,计10分。每有1县未建立实  │
  │││││施扣5分,扣完10分计0分。 │
  │││││③教师任职资格(10分)。中小学校长和教师都具有任职资格, │
  │││││计10分。校长无校长资格证书,教师无教师资格证书,每1人扣2 │
  │││││分,扣完10分计0分。  │
  ││├──────────────────────────┼──┼─────────────────────────────┤
  │││2.师德建设 │ 20│2.师德建设(20分)│
  │││认真管理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政府及教育行││①师德建设有实际措施,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建立了师德考核制 │
  │││政部门和学校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师德建设,培养教师热爱教││度,并认真实施,按5-3分计分。 │
  │││育、热爱学生的情感和责任意识,尊重学生人格,无歧视、││②教师无违法乱纪的现象,计5分,否则扣5分,计0分。 │
  │││侮辱、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现象。││③无歧视、侮辱、体罚、变相体罚学生或其他违背师德的现象, │
  │││││计10分,否则扣10分,计0分。  │
  ││├──────────────────────────┼──┼─────────────────────────────┤
  ││││ 40│ │
  │││3.教师继续教育 ││3.教师继续教育(40分)│
  │││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高度重视教师培训提高,积极落││①教师培训经费(15分)。依据鲁教财〔2006〕47号文件要求, │
  │││实教师培训经费,加强教师培训基地建设,保证中小学校长││落实了按照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教师培训费的规定, │
  │││和教师按照《中小学校长培训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计10分。每有1县未落实扣5分,扣完10分计0分。县级财政或教  │
  │││部令第8号)和《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中华人民共 ││育行政部门安排教师培训专项经费的,计5分,每有1县未安排扣 │
  │││和国教育部令第7号)的培训要求接受培训,有效提高了中 ││5分,计0分。 │
  │││小学校长和教师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 ││②教师教育基地(10分):计分=(10分×培训机构达到省级示范 │
  │││││性标准的县+8分×统筹教师资源(市局、教科研、电教)的县+ │
  │││││5分×有教师培训机构并能发挥一定作用的县)÷所辖县数。无教 │
  │││││师培训机构的县计0分。 │
  │││││③教师培训(15分)。积极采取措施对新任、拟任和在职校长、 │
  │││││新任教师和各职级专任教师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按15-5分计分 │
  │││││。│
  │││││ │
  └──┴──┴──────────────────────────┴──┴─────────────────────────────┘
  ┌──┬──┬──────────────────────────────────────┬──┬─────────────────┐
  │一级│二级│ 督导评估要点及要求 │分值│计分办法 │
  │指标│指标│││ │
  ├──┼──┼──────────────────────────────────────┼──┼─────────────────┤
  │a2教│b4教│教师工资│ 50│教师工资(50分) │
  │育经│师工│按照“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县域内统一中小学教师工资标准,统一津贴、补贴和社││①所辖县县域内中小学教师工资均统 │
  │费保│资 │会保障政策,并纳入县本级财政预算,确保按时、足额发放工资及津贴、补贴。 ││一标准、统一津贴、补贴和保障政策 │
  │障 │50分│││,并按时足额发放,计分=20分×县域 │
  │420 ││││内统一工资津补贴和保障政策并按时 │
  │分 ││││足额发放县数÷所辖县数。 │
  │││││②所辖县将中小学教师工资全额纳入 │
  │││││县本级财政预算,计分=20分×纳入预 │
  │││││算县数÷所辖县数。│
  │││││③全市统算,教师人均月工资比2006 │

│││││年每增加10元,计0.5分,最多计10  │
  │││││分。 │
  │││││ │
  │├──┼──────────────────────────────────────┼──┼─────────────────┤
  ││b5公│生均公用经费(含免杂费和预算内资金)│ 70│生均公用经费(含免杂费和预算内资 │
  ││用经│根据鲁政发〔2006〕97号、鲁政办发〔2007〕64号、鲁政办发〔2004〕65号文件规定,││金)(70分)│
  ││费70│市、县按照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及分担比例,落实了农村初中、农村小学、城市初中││所辖县生均公用经费拨款均分别不低 │
  ││分 │、城市小学和特殊教育学校公用经费。 ││于省定上限标准:农村初中390元、  │
  │││││农村小学300元、城市初中670元、城 │
  │││││市小学380元、特殊教育学校1100元  │
  │││││,计70分。否则按以下办法计分:│
  │││││①各级财政(包括中央、省、市、县 │
  │││││)安排的公用经费,所辖县生均拨款 │
  │││││均不低于省定下限标准:农村初中34 │
  │││││0元、农村小学240元、城市初中440  │
  │││││元、城市小学300元、特殊教育学校1 │
  │││││100元,计40分。否则,全市得分=40 │
  │││││分×5类学校均不低于省定下限标准的 │
  │││││县数÷所辖县数│
  │││││②以县为单位,农村初中、农村小学 │
  │││││、城市初中、城市小学、特殊教育学 │
  │││││校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比上述省定下限 │
  │││││标准每提高1元各加0.1分,每类学校 │
  │││││最多加4分。得分=所辖县得分之和÷ │
  │││││所辖县数。│
  │││││(注:城市小学、初中考核9-12月份 │
  │││││的)。│
  │├──┼──────────────────────────────────────┼──┼─────────────────┤
  ││b6校││ 30│ │
  ││舍维│校舍维修改造资金││校舍维修改造资金(30分)│
  ││修改│认真贯彻鲁政发〔2006〕97号、鲁教财字〔2007〕12号、鲁财教[2006]45号和46号文件││市级财政与县、乡级财政安排的用于 │
  ││造资│精神,按照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以市、县为主,市级财政要切实担负起相应责任,││校舍维修改造(含危改资金)的专项 │
  ││金 │加大转移支付力度,对贫困县给予倾斜的要求,认真落实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资金。 ││资金占规划投资总数的比例每1%计0. │
  ││30分│││3分,最多得30分。 │
  │││││ │
  │││││(注:上述“规划投资总数”不含省 │
  │││││拨资金,由2007年用于农村中小学危 │
  │││││房改造工程的资金与2007年农村中小 │
  │││││学校舍维修改造规划投资数构成。) │
  │││││ │
  └──┴──┴──────────────────────────────────────┴──┴─────────────────┘
  ┌──┬──┬────────────────────────────────┬──┬───────────────────────┐
  │一级│二级│  督导评估要点及要求  │分值│ 计分办法│
  │指标│指标│││ │
  ├──┼──┼────────────────────────────────┼──┼───────────────────────┤
  │a2教│b7学│学生资助│ 30│学生资助(30分) │
  │育经│生资│根据鲁政发〔2006〕97号文件规定,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按││①农村义务教育段学生(10分)。对农村义务教育 │
  │费保│助 │“一费制”标准免费提供教科书,对贫困家庭寄宿学生按每生每年不低于││段贫困家庭学生“一免一补”,达到省规定比例( │
  │障 │30分│300元补助生活费,达到省规定比例。  ││省财政扶持范围的财政困难县不低于8%,其他县不 │
  │420 ││根据鲁政办发〔2007〕64号文件规定,对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 ││低于5%)的县计10分,未达到要求的县计0分。全  │
  │分 ││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寄宿贫困家庭学生提供生活费补││市得分=10分×达到要求的县数÷所辖县数。(注: │

│││助。││该项县数不包括无农村的区)│
  │││按鲁政办发〔2007〕63号文件规定,设立普通高中政府助学金,按每生每││②城市义务教育段低保家庭学生(6分)。对城市  │
  │││年平均1000元的标准资助普通高中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学生││低保家庭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寄 │
  │││数占普通高中在校生总人数比例不低于8%。 ││宿贫困家庭学生补助生活费,达到要求的县计6分  │
  │││按鲁政发〔2007〕41号文件规定每生每年1500元的资助标准,资助所有全││,未达到要求的县计0分。全市得分=6分×达到要求 │
  │││日制中等职业学校在校农村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县数÷所辖县数。│
  │││││③普通高中学生(6分)。所辖县均设立普通高中  │
  │││││政府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不低于每生每年1000元 │
  │││││,资助学生数占普通高中在校生总人数比例不低于 │
  │││││8%,达到要求的县计6分,未达到要求的县计0分。 │
  │││││全市得分=6分×达到要求的县数÷所辖县数。 │
  │││││④中等职业学校学生(8分)。按每生每年1500元  │
  │││││资助所有中职在校农村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 │
  │││││生。全市县得分=6分×达到要求的县数÷所辖县数。│
  │││││市属中等职业学校落实计2分,未落实的计0分。( │
  │││││注:无市属中职校,县分数按8分考核)  │
  │├──┼────────────────────────────────┼──┼───────────────────────┤
  ││b8经││ 30│1.学生资助管理与“校财局管”(30分) │
  ││费管│1.学生资助管理与“校财局管”││①学生资助管理(20分)。市、县均成立学生资助 │
  ││理 │根据鲁政发〔2007〕41号文件规定,市、县建立学生资助管理机构,学校 ││管理中心,有专职工作人员和相应办公场所,计10 │
  ││120 │建立规范的学生资助工作程序,确保及时将资助资金发放给学生。 ││分。否则,市级未建立扣4分;县级计分=6分×成立 │
  ││分 │按照鲁政发〔2006〕97号文件规定,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中小学财││中心的县数÷所辖县数。所有学校对“一免一补” │
  │││务工作,对农村中小学经费逐步实行“校财局管”。 ││资助对象名单、时间等进行公示,计6分,否则计0 │
  │││ 建立和完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规范资金使用,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按││分;普通高中、中职学校建立学生资助情况专门档 │
  │││预算办理各项支出,确保经费使用规范、安全和有效。││案,各计2分,否则各计0分。│
  │││││②教育核算中心管理(10分)。全市得分=所辖各  │
  │││││县得分之和÷所辖县数。各县核算中心计分:管理 │
  │││││制度健全,计1分;会计岗位设置合理,会计人员  │
  │││││配备齐全,持证上岗,计2分;账簿设置、记账凭  │
  │││││证、会计报表规范,账实相符,计4分;无不合规  │
  │││││定单据和白条抵库现象,计3分;否则,分别相应  │
  │││││扣分,计0分。所属县只要有1县未建立核算中心, │
  │││││该项计0分。  │
  │││││ │
  └──┴──┴────────────────────────────────┴──┴───────────────────────┘
  ┌──┬──┬──────────────────────────────────────┬──┬─────────────────┐
  │一级│二级│ 督导评估要点及要求 │分值│计分办法 │
  │指标│指标│││ │
  ├──┼──┼──────────────────────────────────────┼──┼─────────────────┤
  │a2教│b8 │2.资金拨付 │30 │2.资金拨付(30分)│
  │育经│经费│按鲁财库〔2006〕29号规定,省将免杂费补助资金、公用经费补助资金、免费教科书资││①制定资金拨付管理办法(10分)。 │
  │费保│管理│金、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等专项资金及时拨付县级特设专户。市、县分担的各项专项资金││全市计分=10分×制定管理办法的县数 │

│障 │120 │及中央、省拨付的专款要及时拨付教育核算中心、学校或按要求直接支付给收款人。 ││÷所辖县数│
  │420 │分 │││②资金拨付(20分)。市本级分担的 │
  │分 ││││专项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各县特设专户 │
  │││││,计10分;所属各县财政部门均将中 │
  │││││央、省、市、县分别分担的专项资金 │
  │││││按要求拨付使用,计10分。每发现1  │
  │││││起截留、挪用专项资金等违规现象, │
  │││││扣10分,扣完20分计0分。  │
  ││├──────────────────────────────────────┼──┼─────────────────┤
  ││││30 │ │
  │││3.专户管理及预算管理││3.专户管理及预算管理(30分) │
  │││市级财政(国库)部门在银行开设农村义务教育地方专项资金特设专户,专门用于省、市││①专户管理(5分)。市本级所负担  │
  │││、县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专项资金的支付管理。建立健全农村中小学校预算││的免杂费补助资金、公用经费补助资 │
  │││编制制度,保障机制改革专项资金全额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并做到农村中小学预算编制││金、免费教科书资金、寄宿生生活费 │
  │││以学校为基本单位,村小(教学点)纳入其所隶属的中心学校统一代编,农村中小学预││补助、校舍维修改造资金(可在危改 │
  │││算清晰地反映学校所有的收支项目,完整、准确,公开透明。 ││专户)等改革专项资金全额纳入财政 │
  │││││部门开设的特设专户管理,计5分,  │
  │││││否则不得分。 │
  │││││②预算管理(25分)。根据分担比例 │
  │││││,市本级全额列入2008年市级财政预 │
  │││││算,计5分,否则计0分。所属各县均 │
  │││││按分担比例列入2008年同级财政预算 │
  │││││,计分=10分×按要求列入预算县数÷ │
  │││││所辖县数。全市所有农村中小学均编 │
  │││││制了2008年经费收支预算,并得到县 │
  │││││级财政部门的批复,计分=10分×按要 │
  │││││求编制预算的县数÷所辖县数。 │
  │││││ │
  ││├──────────────────────────────────────┼──┼─────────────────┤
  │││4.乡教办资金管理││4.乡教办资金管理(30分) │
  │││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是保证学校正常运转,用于教学活动和后勤服务等方面开支的费用│30 │全市得分=各县得分之和÷所辖县数。 │
  │││,严禁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截留、滞留、挤占和挪用。 ││各县计分=所辖各乡得分之和÷所辖乡 │
  │││││数。各乡计分:│
  │││││乡教办已撤销,学校资金全部由县直 │
  │││││接管理,免予考核,计30分。乡教办 │
  │││││未撤消,或虽已撤消,但学校资金未 │
  │││││全部上交县管的,乡有截留、滞留、 │
  │││││挤占、挪用教育经费和私设小金库现 │
  │││││象,扣20分;有乱收费现象,扣10分 │
  │││││。扣完30分,计0分。  │
  └──┴──┴──────────────────────────────────────┴──┴─────────────────┘
  ┌──┬──┬────────────────────────────────┬──┬───────────────────────┐
  │一级│二级│  督导评估要点及要求  │分值│ 计分办法│
  │指标│指标│││ │
  ├──┼──┼────────────────────────────────┼──┼───────────────────────┤
  │a2教│b9教││ 30│ │
  │育经│育附│1.城市教育费附加征收管理与使用 ││1.城市教育费附加征收管理与使用(30分)│
  │费保│加征│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文件规定:按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税额的3%计││①征收(10分)。按三税的3%,市本级和所辖县实 │
  │障 │收管│征城市教育费附加,对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暂不征收;教育费附加用││征额占应征额比例均达到95%及以上,计10分。否  │
  │420 │理与│于改善中小学教学设施和办学条件,不得用于教职工福利和奖金发放,严││则,全市得分=(10分×达到95%及以上的市本级和 │

│分 │使用│禁挤占挪用、平衡财政预算。 ││县数)÷[所辖县数+1(市本级)]。 │
  ││60分│││②拨付(10分)。市本级和所辖县拨付额占应拨付 │
  │││││额比例均达到90%及以上,计10分。否则,全市得  │
  │││││分=(5分×达到85%但低于90%的市本级和县数+10 │
  │││││分×达到90%及以上的市本级和县数)÷[所辖县数+│
  │││││1(市本级)]。(注: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因工程 │
  │││││进度慢,暂时未拨付资金,不列入未拨付额扣分。 │
  │││││)│
  │││││③管理与使用(10分)。市本级及所辖县落实了当 │
  │││││年实征额拨付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不低于30%的规  │
  │││││定,计5分;市本级未落实,每有1县未落实,各扣 │
  │││││2分,扣完5分止。无其他违反规定使用现象,计5分 │
  │││││。否则,计0分。  │
  │││││ │
  ││├────────────────────────────────┼──┼───────────────────────┤
  │││2.地方教育附加征收管理与使用│ 30│ │
  │││根据鲁财综[2005]15号文件规定:按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税额的1% ││2.地方教育附加征收管理与使用(30分) │
  │││缴纳地方教育附加,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通过海关进口的商品暂││①征收(10分)。按三税的1%,市本级和所辖县实 │
  │││不征收地方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由教育部门提出使用意见报财政部门││征额占应征额比例均达到95%及以上,计10分。否  │
  │││核定。主要用于中小学改善办学条件。 ││则,全市得分=(10分×达到95%及以上的市本级和 │
  │││││县数)÷[所辖县数+1(市本级)]。 │
  │││││②拨付(10分)。市本级和所辖县拨付额占应拨付 │
  │││││额比例均达到90%及以上,计10分。否则,全市得  │
  │││││分=(5分×达到85%但低于90%的市本级和县数+10 │
  │││││分×达到90%及以上的市本级和县数)÷[所辖县数+│
  │││││1(市本级)]。(注: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因工程 │
  │││││进度慢,暂时未拨付资金,不列入未拨付额扣分。 │
  │││││)│
  │││││③管理与使用(10分)。市本级及所辖县落实了当 │
  │││││年实征额拨付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不低于20%的规  │
  │││││定,计5分;市本级未落实,每有1县未落实,各扣 │
  │││││2分,扣完5分止。无其他违反规定使用现象,计5分 │
  │││││,否则,计0分。  │
  └──┴──┴────────────────────────────────┴──┴───────────────────────┘
  

  注:b9-1②中“应拨付额”=当年实征额+上年未拨付额。b9-2②中“应拨付额”=当年实征额-上解额-征收手续费+上年未拨付额。

  
  ┌─────┬─────┬──────────────────────┬──┬──────────────────────────────────┐
  │一级 │二级 │ 督导评估要点及要求 │分值│ 计分办法  │
  │指标 │指标 ││││
  ├─────┼─────┼──────────────────────┼──┼──────────────────────────────────┤
  │a2教育经费│b10两项工 ││ 60│农村中小学和特殊教育学校教学仪器配备工程的实施(60分) │
  │保障420分 │程实施60分│农村中小学和特殊教育学校教学仪器配备工程的实││①工程实施(20分)。市、县2项工程招标采购,均于2007年底以前启动实  │
  │ │ │施。││施,计20分;均于2008年3月底以前启动实施,计16分。否则,2项工程,市 │
  │ │ │根据省财政厅、教育厅鲁财教[2006]67号、68号和││未启动实施,或每有1县未启动实施,每项工程扣10分,扣完20分计0分。(  │
  │ │ │[2007]51号通知规定,制定本地区农村中小学和特││工程实施全部由市级承担的,市级考核分数按每项指标要点的总分计,下同 │
  │ │ │殊教育学校教学仪器配备工程(简称“2项工程” ││) │
  │ │ │)规划投资方案和教学仪器配发采购工作实施方案││②政府采购(20分)。2项工程实施政府采购,公开招标,程序规范,计20  │

│ │ │,并落实了市、县配套资金,启动实施政府采购,││分。否则,计0分。  │
  │ │ │规范实施。 ││③资金落实(20分)。2项工程,市级财政安排了配套资金,每项工程计5分 │
  │ │ │││,否则,各计0分;县级财政安排了配套资金,计分=5分×(农村中小学工程 │
  │ │ │││落实县数+特教学校工程落实县数)÷所辖县数。│
  │ │ │││挤占、挪用2项工程专项资金,每项工程相应扣30分,计0分。 │
  ├─────┼─────┼──────────────────────┼──┼──────────────────────────────────┤
  │a3督导整改│b11教育费 │1.城市教育费附加问题整改│ 20│1.城市教育费附加问题整改(20分)│
  │80分 │附加问题整│对2006年度教育工作综合督导评估省督导团提出的││根据2006年度教育工作综合督导省督导团提出的城市教育费附加应整改的问 │
  │ │改│整改意见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措施予以整改,取得││题,在20分分值内,相应确定每个市每个问题的分值,依据每个问题的整改 │
  │ │40分 │实效。 ││情况,逐一计分。│
  │ │ ├──────────────────────┼──┼──────────────────────────────────┤
  │ │ │2.地方教育附加问题整改 │ 20│2.地方教育附加问题整改(20分) │
  │ │ │对2006年度教育工作综合督导评估省督导团提出的││根据2006年度教育工作综合督导省督导团提出的地方教育附加应整改的问题 │
  │ │ │整改意见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措施予以整改,取得││,在20分分值内,相应确定每个市每个问题的分值,依据每个问题的整改情 │
  │ │ │实效。 ││况,逐一计分。 │
  │ ├─────┼──────────────────────┼──┼──────────────────────────────────┤
  │ │b12职业教 │中等职业教育问题整改│ 40│中等职业教育问题整改(40分)│
  │ │育问题整改│对2006年教育工作综合督导评估省督导团提出的整││根据2006年度教育工作综合督导省督导团提出的中等职业教育应整改的问题 │
  │ │40分 │改意见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措施予以整改,取得实││,在40分分值内,相应确定每个市每个问题的分值,依据每个问题的整改情 │
  │ │ │效。││况,逐一计分。 │
  └─────┴─────┴──────────────────────┴──┴──────────────────────────────────┘
  

  注:方案中的县、乡,均指县(市、区)、乡(镇、街道办事处)。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推动教育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推动教育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鲁政办发〔2008〕1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省教育厅、财政厅、审计厅、监察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推动教育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业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〇八年一月十四日

  


  
关于进一步做好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推动教育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

  (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审计厅、

  山东省监察厅 二〇〇八年一月二日)

  


  近年来,全省各地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积极开展工作,教育工作综合督导评估取得了良好效果,有力推进了教育健康、均衡、协调发展。为进一步推动全省教育又好又快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现就做好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目标和工作重点

  

  我省教育工作督导评估的总体目标是: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针,促进和保障全省教育又好又快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督导评估的工作重点是: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优化教育结构,建立高素质的教师队伍,建立完善的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教育公平和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

  

  


  二、工作原则

  

  教育工作督导评估要坚持督政与督学相结合的原则,采取综合督导、专项督导与经常性督导相结合的方式,充分发挥教育督导监督、检查、评估、指导的功能。综合督导要在突出工作重点的基础上,兼顾全面性,力求对各地政府教育工作做出较为全面的评价;专项督导要根据教育改革与发展需要,集中促进解决教育改革与发展中的重点与难点热点问题,有针对性地对一项或几项工作进行专题督导,做出专题性评价;经常性督导要发挥专兼职督学的作用,建立实施督学责任及责任区制度。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将督导评估结果作为考核、评价教育工作的重要依据。

  

  


  三、工作措施

  

  从2008年起,将每年一次的综合督导调整为每届政府任期内二次(即在每届政府任期内的第二年和第四年各进行一次),其它年份进行专项督导。要建立省市级督学联系点制度、县级督学责任区制度,进一步加强对实施素质教育工作的日常指导,加强对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办学情况的经常性检查和随机督查。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因地制宜,不断创新,积极探索建立实施督学联系点制度和督学责任区制度的有效途径,更好推动全省教育的改革与发展。

  

  


  四、切实做好2007年教育工作专项督导评估

  

  2007年教育工作专项督导评估的主要内容:一是推进素质教育工作,重点督查对素质教育工作的领导与管理和教师队伍建设,侧重于对市、县(市、区)政府及教育等有关部门在推进实施素质教育工作中所采取的措施及落实效果的督查。二是教育经费保障,主要督查2007年以来省政府及有关部门在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方面新出台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三是督导整改,主要是对城市教育费附加与地方教育附加征收、拨付、使用和职业教育发展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督查。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抓好工作落实。省对各市督导评估从2008年5月上旬开始。各市、县(市、区)要在2008年3月底以前完成自评、复评工作。省对各地督导评估的具体实施工作由省政府教育督导室负责安排。

  

  附件

  
2007年教育工作专项督导评估方案

  


  


  一、说明

  (一)为全面推进实施素质教育,建立健全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中发〔1999〕9号)、《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国发〔2001〕21号)、《山东省教育督导条例》、《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大力推进素质教育的意见》(鲁政发〔2007〕7号)、《山东省委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鲁发〔2005〕35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通知》(鲁政发〔2006〕97号)及有关配套文件,结合全省教育发展实际,制定本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