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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卫生厅关于组织推荐河北省科学技术奖的通知 各市卫生局、扩权县(市)卫生局,各高等医学院校、省直医疗卫生单位,华北石油管理局卫生处: 2007年,经过广大卫生科技人员的共同努力,我省卫生系统取得了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省自然科学一等奖1项,三等奖1项;省科技进步一等奖5项,二等奖9项,三等奖61项的好成绩。河北省科学技术奖已于去年采用科技奖励网络申报系统和科技奖励推荐系统软件,实现了网上申报受理和网上评审。为与省科技厅网上申报实现对接,做好2008年度河北省科学技术奖励的组织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及重点 1、自然科学奖: 在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中阐明自然现象、特征和规律,做出重要科学发现或者应用科学基本原理取得创造性研究的成果。重要科学发现指:前人尚未发现或者尚未阐明,得到国内外自然科学界认可,具有重要科学价值和应用前景。 2、技术发明奖: 运用科学技术知识做出产品、工艺、材料及其系统等重要技术发明。重要技术发明是指:前人尚未发明或者尚未公开,具有先进性和创造性,经实施后取得较大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 3、科技进步奖: 在长期从事科学技术基础性工作、社会公益性科学技术事业和科学技术普及工作中,所取得的卫生科技成果并经过实践检验,具有显著经济或社会效益的。 4、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 在下列科技活动中做出贡献的外国公民、组织: (1)同在本省的中国公民或者组织进行合作研究、开发,取得重大科学技术成果的; (2)向在本省的中国公民或者组织传授先进科学技术、培养人才,成效显著的; (3)为促进本省与外国的科学技术交流与合作做出重要贡献的。 二、推荐条件 经我厅推荐的各类奖励项目均应经省级科技成果登记,成果水平在国内先进以上。已在外省(市、区)申报或已获外省(市、区)科学技术奖励的项目,我厅不再推荐。 多项成果合并申报,合并后不需重新鉴定,项目名称应概括多项成果涉及的内容,成果登记号可用主要项目(一项)的成果登记号。 1、推荐自然科学奖的项目,至少应有5篇以上论文,论文公开发表时间须在一年以上(截止到2008年5月31日),但最长不超过10年,不符合此条件的论文不得作为附件上报。 2、推荐技术发明奖的项目,须是获得发明专利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植物新品种权的。 3、推荐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的项目,限在2005年1月1日至2008年3月31日期间完成(品种审定日期可前延至2003年1月1日),并且在2008年4月30日前进行了省级科技成果登记,应用时间在一年以上。 4、推荐技术标准、技术规程参加科学技术奖评审的,必须是地方、行业或国家标准、规程。 三、推荐办法 我厅将根据省科技厅下达的各奖种推荐指标,从经过我厅组织或主持鉴定并获得2007年度“河北医学科技奖”二等奖以上项目中产生推荐项目。 四、申报要求 为与省科技厅网上申报实现对接,从2008年起,申报项目应使用《河北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系统》(单机版,以下简称《推荐系统》)软件填报,《推荐系统》软件请从河北省科技厅网站(http://hebstd.gov.cn)成果与市场专栏的“成果管理业务表格下载”处下载,填报方法请下载并阅读《河北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系统安装使用说明》。 1、书面材料(推荐书及附件)2套(含全红章1套,复印件1套)及电子数据1套。 2、书面材料一律用线绳装订,不另加封面,并要求编写页码,在附件前需增加附件目录,书面材料装订顺序见附件。 3、纸件推荐书与电子版推荐书应一致,如不一致,视为无效,取消参评资格。电子版附件暂不提交。完成人本人因特殊原因未签名的,应提交书面说明,并加盖工作单位公章。 4、填报《推荐系统》时推荐奖种暂选择科技进步奖,暂用推荐号及校验码编辑方法从河北省卫生厅网站(http://hebwst.gov.cn)下载中心获得。 5、电子版推荐书必须是由《推荐系统》导出的dat文件,大小不超过3072kb。 五、申报时间及地点 书面材料及电子版请于2008年3月31日前报送河北省医学情报研究所(石家庄市青园街241号),邮 编:050021。 联系人:魏津平、于 鸣 电 话:(0311)85813380 、85812687 附件:科技成果申报奖励材料装订顺序 二oo八年一月十日 附件: 科技成果申报奖励材料装订顺序 1、推荐书 2、鉴定证书 3、应用证明 4、鉴定大纲 5、工作报告 6、技术报告 7、查新报告 8、论文 9、函审表 10、其它材料和图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