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2007年长江河蟹管理工作总结
沪渔政[2008]字第7号2008年01月22日上海市政府

上海市2007年长江河蟹管理工作总结


  
  2007年本市长江河蟹管理工作按照《关于加强2007年度长江河蟹捕捞管理工作的通知》(长渔管字[2007]字第18号)的精神和市农委、市水产办的统一部署,以维护渔场生产秩序,保护河蟹种质资源和控制捕捞强度为重点,精心部署,严格执法,充分发挥渔政管理职能,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管理任务。共查处各类违规案件34起,同比去年增加21起,罚款达10500元,比去年的3200元多7300元。

  

  


  一、河蟹捕捞期生产情况

  

  2007年河蟹生产船数虽然少于去年,但产量同比增加较大,据统计,今年捕捞总产量约12.5吨,比去年同期的2吨上升了10多吨,渔民收益有所提高。一般单船总产量250公斤,产值在2.5万元左右,生产较好的单船产量为350公斤,产值在4万元左右,生产较差的单船产量为 180公斤,产值在1万元左右。从渔货物结构分析来看:150克以上(售价120-130元/斤),所占比例为20%;150克以下至100克以上(售价40-50元/斤),所占比例为30%;100克以下(售价5-20元/斤),所占比例为50%。根据现场调查,捕获的河蟹主要被收购出售到浙江宁波、杭州和上海的饭店、酒家。

  

  


  二、河蟹捕捞期管理情况

  

  在为期一个月的长江河蟹捕捞专项管理工作中,在长渔委和市水产办的领导下,按照统筹兼顾、合理安排、精心组织、加强管理的原则,市渔政处组织调集了有关区(县)的渔政管理力量,确保河蟹专项管理工作的正常进行。

  

  1、落实责任、宣传到位

  

  根据长江渔业资源管理委员会有关文件精神,为确保2007年长江河蟹管理在我市顺利开展,市渔政处把这项工作作为下半年重点工作摆上了议事日程,工作抓的早,抓的实,对管理工作作了总体部署,落实专人分派到崇明县、浦东新区渔政站,明确任务和责任,加强第一线检查力量。有关渔政站对此项工作也非常重视,组织开展了卓有成效的监督管理,确保管理工作稳步实施,扎实推进。在开展渔政检查工作中,始终做到宣传教育和整治管理并举,把查处无证捕捞和保护河蟹种质资源作为今年河蟹管理的重点来抓。为了让渔民了解、理解和支持管理工作,自觉遵守渔场秩序,我们充分利用宣传优势,做到宣传不放松,增强渔民维护资源的自觉性和守法意识,帮助渔民建立从“要我守法”到“我要守法”的思想转变, 从而为管理工作顺利开展营造了一个良好的氛围。

  

  2、严格执法、保护资源

  

  按照指定管辖职责,在常规管理中,崇明县、浦东新区渔政站把管理任务落实到船和人,将所辖江段划片分段,把责任对象、责任范围、责任目标、责任工作具体化、明确化,制度化,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管理局面。中国渔政31102、31101、31502三艘渔政船在各自管辖水域内加强日常巡航管理,坚持巡江执法检查,保持了检查的制度化、高频化和灵活性。勤巡航、勤检查,克服任务繁重、力量不足等困难,放弃休息日,加强管理,严格执法,严厉查处无证捕捞和违法使用禁用渔具的船只。努力维护渔场生产秩序,密切关注渔场动态。在管理的重点阶段,市渔政处调派渔政人员至崇明县、浦东新区管辖水域充实第一线执法力量,重点检查九段沙、南支水道、北槽水道、北港水道捕蟹渔场等水域,取得了较好的管理成效。

  

  3、统筹兼顾,合理安排

  

  河蟹汛期,部分捕捞鳗苗的渔(农)民已经开始打桩,上海渔政部门将河蟹管理与鳗苗管理有机结合起来,综合考虑、统筹安排。一是把河蟹生产的有关规定纳入鳗苗管理的宣传工作之中,发现有鳗苗捕捞者侵占河蟹生产桁地,及时开展劝说疏导和调解工作,减少不必要的渔场纠纷,化解矛盾。在开展渔政检查工作时,我们突出“持证生产、有序生产、依法管理、规范服务、文明执法”的管理要求,对违规作业行为严查不停顿、执法不放松,防止出现违规现象。

  

  由于长江口水域宽广复杂、管理任务重、力量薄弱,因此加强日常巡逻的同时,建立举报制度和应急处理机制必不可少,是弥补管理力量不足的重要手段,是渔政工作取得实效的有力措施。在河蟹管理中,我们接到举报电话,立即组织力量,赶赴现场进行核查,一经查实,坚决予以严厉处罚,有效遏制了无证捕捞行为的抬头趋势。举报制度的实施,有效地增强了我们的监督力量,也大大缩短了渔业管理部门与人民群众之间的距离。

  


  三、存在的问题、特点及建议

  

  1、在河蟹捕捞汛期间,一些无证捕蟹船在深水航道内非法捕捞作业(每船使用30条刺网),影响了航道内船只航行安全,特别是影响深水航道工程的疏浚船只航行和施工。同时发现有捕捞鳗苗的渔民在打桩,导致部分捕蟹船在捕捞水域不能正常生产。对此,我们进行了执法管理。

  

  2、经调查,今年河蟹捕捞产量比较高,受经济利益驱动,作业船只数有所增加,出现了一部分无证捕捞船,同时也发现有些逾期作业渔船。明年要继续加强对逾期捕捞和无证捕捞行为的查处工作,保护长江口河蟹抱卵亲蟹的数量。

  

  3、从河蟹管理所采用的手段上来看,渔业执法装备问题已制约了执法的有效进行。由于今年河蟹产量较好,无证捕捞现象有所抬头,渔政船比渔船吃水深,无证捕捞者看到渔政船,立刻划向浅滩,使渔政船无法靠近。因此,针对这种现象,建议配置一种可充气的、有外挂发动机的橡皮艇,这种动力橡皮艇操作简单,靠梆时冲击力较小,较为安全,且价格较玻璃钢快艇便宜,可为管理工作带来积极的影响。

  

  
二○○八年一月二十一日

  


  

  
  

上海市2007年长江河蟹管理工作总结


  
  2007年本市长江河蟹管理工作按照《关于加强2007年度长江河蟹捕捞管理工作的通知》(长渔管字[2007]字第18号)的精神和市农委、市水产办的统一部署,以维护渔场生产秩序,保护河蟹种质资源和控制捕捞强度为重点,精心部署,严格执法,充分发挥渔政管理职能,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管理任务。共查处各类违规案件34起,同比去年增加21起,罚款达10500元,比去年的3200元多7300元。

  

  


  一、河蟹捕捞期生产情况

  

  2007年河蟹生产船数虽然少于去年,但产量同比增加较大,据统计,今年捕捞总产量约12.5吨,比去年同期的2吨上升了10多吨,渔民收益有所提高。一般单船总产量250公斤,产值在2.5万元左右,生产较好的单船产量为350公斤,产值在4万元左右,生产较差的单船产量为 180公斤,产值在1万元左右。从渔货物结构分析来看:150克以上(售价120-130元/斤),所占比例为20%;150克以下至100克以上(售价40-50元/斤),所占比例为30%;100克以下(售价5-20元/斤),所占比例为50%。根据现场调查,捕获的河蟹主要被收购出售到浙江宁波、杭州和上海的饭店、酒家。

  

  


  二、河蟹捕捞期管理情况

  

  在为期一个月的长江河蟹捕捞专项管理工作中,在长渔委和市水产办的领导下,按照统筹兼顾、合理安排、精心组织、加强管理的原则,市渔政处组织调集了有关区(县)的渔政管理力量,确保河蟹专项管理工作的正常进行。

  

  1、落实责任、宣传到位

  

  根据长江渔业资源管理委员会有关文件精神,为确保2007年长江河蟹管理在我市顺利开展,市渔政处把这项工作作为下半年重点工作摆上了议事日程,工作抓的早,抓的实,对管理工作作了总体部署,落实专人分派到崇明县、浦东新区渔政站,明确任务和责任,加强第一线检查力量。有关渔政站对此项工作也非常重视,组织开展了卓有成效的监督管理,确保管理工作稳步实施,扎实推进。在开展渔政检查工作中,始终做到宣传教育和整治管理并举,把查处无证捕捞和保护河蟹种质资源作为今年河蟹管理的重点来抓。为了让渔民了解、理解和支持管理工作,自觉遵守渔场秩序,我们充分利用宣传优势,做到宣传不放松,增强渔民维护资源的自觉性和守法意识,帮助渔民建立从“要我守法”到“我要守法”的思想转变, 从而为管理工作顺利开展营造了一个良好的氛围。

  

  2、严格执法、保护资源

  

  按照指定管辖职责,在常规管理中,崇明县、浦东新区渔政站把管理任务落实到船和人,将所辖江段划片分段,把责任对象、责任范围、责任目标、责任工作具体化、明确化,制度化,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管理局面。中国渔政31102、31101、31502三艘渔政船在各自管辖水域内加强日常巡航管理,坚持巡江执法检查,保持了检查的制度化、高频化和灵活性。勤巡航、勤检查,克服任务繁重、力量不足等困难,放弃休息日,加强管理,严格执法,严厉查处无证捕捞和违法使用禁用渔具的船只。努力维护渔场生产秩序,密切关注渔场动态。在管理的重点阶段,市渔政处调派渔政人员至崇明县、浦东新区管辖水域充实第一线执法力量,重点检查九段沙、南支水道、北槽水道、北港水道捕蟹渔场等水域,取得了较好的管理成效。

  

  3、统筹兼顾,合理安排

  

  河蟹汛期,部分捕捞鳗苗的渔(农)民已经开始打桩,上海渔政部门将河蟹管理与鳗苗管理有机结合起来,综合考虑、统筹安排。一是把河蟹生产的有关规定纳入鳗苗管理的宣传工作之中,发现有鳗苗捕捞者侵占河蟹生产桁地,及时开展劝说疏导和调解工作,减少不必要的渔场纠纷,化解矛盾。在开展渔政检查工作时,我们突出“持证生产、有序生产、依法管理、规范服务、文明执法”的管理要求,对违规作业行为严查不停顿、执法不放松,防止出现违规现象。

  

  由于长江口水域宽广复杂、管理任务重、力量薄弱,因此加强日常巡逻的同时,建立举报制度和应急处理机制必不可少,是弥补管理力量不足的重要手段,是渔政工作取得实效的有力措施。在河蟹管理中,我们接到举报电话,立即组织力量,赶赴现场进行核查,一经查实,坚决予以严厉处罚,有效遏制了无证捕捞行为的抬头趋势。举报制度的实施,有效地增强了我们的监督力量,也大大缩短了渔业管理部门与人民群众之间的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