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启动2009年度北京科技奖企业创新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2009年12月2日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启动2009年度北京科技奖企业创新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支持获得北京市科学技术奖的企业进一步加强对获奖项目的研究开发和成果转化,根据《北京科技奖企业创新专项管理办法》的要求,现开展2009年度北京科技奖企业创新专项的申报受理工作,并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本年度专项支持的对象为2006年度、2007年度或2008年度“北京市科学技术奖”获奖单位中的在京注册企业法人单位。对联合获奖的项目,具备明确知识产权归属证明和权益分配协议的,其中的企业法人完成单位也可以单独申报。

  请申报单位于2009年12月10日之前,将正式装订成册的申报材料一式五份,报送至北京高技术创业服务中心服务大厅。具体申报要求及流程详见《北京科技奖企业创新专项申报指南(2009年度)》(附件一)。

  联系人:李军 64874216 64853166-801

  张宇 66153416

  创业中心服务大厅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翔北里11号创业大厦a座一层。

  附件一:《北京科技奖企业创新专项申报指南(2009年度)》

  附件二:《北京科技奖企业创新专项项目申报书》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09年12月2日

  


  附件一:

  
北京科技奖企业创新专项申报指南

  (2009年度)

  


  


  一、支持范围

  获得2006年度、2007年度或2008年度“北京市科学技术奖”中,适于商品化和产业化的项目。

  


  二、立项条件

  (一)申报项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获得2006年度、2007年度或2008年度“北京市科学技术奖”。

  2、技术成熟并具有经济可行性,适于成果转化和产业化,“产学研”相结合的项目,重点支持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

  3、在北京地区实施成果转化和产业化,能够有力推动本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以及产业的技术升级。

  4、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并且知识产权归属清晰、权益分配明确。

  5、既符合国家有关科技政策法规,同时地方或行业特色突出,尤其是对首都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应具有良好促进作用。

  (二)申报单位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为2006年度、2007年度或2008年度“北京市科学技术奖”的主要完成单位之一;

  2、为在京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包括已转制的科研院所);对联合获奖的项目,具备明确知识产权归属证明和权益分配协议的,其中的企业法人完成单位也可以单独申报。

  3、具有较强的研究开发实力和成果应用的基础条件,拥有专门的研究开发机构(部门)以及相应的技术人员,能够持续有效地进行相关创新活动。

  4、上年度研究开发投入在50万元(含)以上,并达到上度企业销售额的5%(含)以上;

  5、业绩良好,有较强的资金实力,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申报项目时总资产规模在1000万元(含)以上;

  6、同一获奖单位只能申报一次。

  


  三、支持方式及用途

  (一)支持方式

  本专项采用无偿资助的方式。

  (二)资金用途

  支持获得获奖项目在现有基础上进行后续的技术应用、技术升级、二次开发等创新活动,进一步促进其在北京地区的商品化和产业化。

  


  四、申报材料

  请申报单位填写《北京科技奖企业创新专项项目申报书》,并将申报书与下述附件材料统一正式装订一式五份(包括《申报书》的电子版),送到北京高技术创业服务中心,由创业中心按照市科委的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

  附件材料:

  1、“北京市科学技术奖”获奖证书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2008年度企业财务报表及2009年11月份财务报表,须加盖公章(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等)。

  4、2008年度企业研究开发投入情况说明(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管理费用中相关课目为准)。

  5、2008年度企业纳税情况证明(附完税证明及税票明细清单)。

  6、申报项目2008年度销售收入或技术服务收入证明(附申报项目销售清单、大额销售合同、技术服务合同及发票10张)。

  7、企业已建立专门研究开发机构或部门,包括研究开发队伍的构成、人员数量等有关情况的证明。

  8、关于申报项目的知识产权归属证明和权益分配协议(对联合获奖项目)。

  9、特殊行业许可证。对医药、医疗器械、农药、计量器具、压力容器、邮电通信等有特殊行业管理要求的新产品,申报时必须提交相关主管机构出具的批准证明;若涉及环境污染问题,需提交环保达标证明或有关解决污染问题的技术方案(报告)。


  五、申报说明

  项目申报单位填写《北京科技奖企业创新专项项目申报书》,要求数据必须准确、实事求是,不得虚报、瞒报;按规定要求打印,封面申报单位企业名称处加盖单位公章。创业中心对申报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受理审查,申报单位的申报材料一律不退还,申报单位可根据需要备份申报材料。

  项目申报书是申报“北京科技奖企业创新专项”的主要文件和依据,这份文件撰写的质量优劣,直接关系到对该项目评审结果,认真撰写此文件十分重要。为此,企业需要尤其注意以下几点:

  1、可行性研究报告,一定要严格按照可行性研究报告提纲实事求是地撰写。

  2、应写明项目目前已经实现的关键技术及其创新点,重点写明下一步将要进行的技术创新内容以及要实现的技术指标。要求有与国内外同类技术、产品的比较,可用文字叙述或表格的形式。

  3、项目进行技术创新的实施进度与计划。

  4、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撰写要求明确、翔实,尽量使其丰富,不得随意空缺或省略。

  5、可行性研究报告应有清晰、完整的目录及页码。

  

  附件二:

  
北京市科技计划专项课题申报书

  


  所属专项名称:北京科技奖企业创新专项

  项目申报单位:

  获奖项目名称:

  市科委主管处室:发展计划处

  市科委主管中心:北京高技术创业服务中心

  申报日期: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09年 月 日

  


  


  一、申报机构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注册时间

年  月  日

注册资本

 

注册地址

 

法人代码

 

公司类型

 

所属区县或科技园区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企业网址

 

高新证书编号

 

法人代表

 

电 话

 

身份证号

 

项目

联系人

 

电 话

 

e-mail

 

手 机

 

2006年

总收入

净利润

总资产

净资产

纳税总额

资产负债率

 

 

 

 

 

 

2007年

总收入

净利润

总资产

净资产

纳税总额

资产负债率

 

 

 

 

 

 

2008年

总收入

净利润

总资产

净资产

纳税总额

资产负债率

 

 

 

 

 

 



  


  二、获奖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获奖等级

 

获奖年度

 

完成单位

1、 

2、 

3、 

项目技术领域

 

成果研制起止时间

年  月至  年  月

项目取得

专利情况

专利名称

专利种类

批准时间

专利号

 

 

 

 

 

 

 

 

 

 

 

 

项目获得政府计划支持情况

计划名称

支持时间

支持金额

计划主管部门

 

 

 

 

 

 

 

 



  


  三、可行性研究报告

  (一)概述

  简述项目提出的背景,国内外研究发展状况和趋势,项目的主要用途、性能和社会经济效益,申请单位实施该项目的优势(包括科研和成果推广两方面)。

  (二)技术可行性分析

  1.关键技术及创新点,关键技术的开发和效果论述。

  2.项目技术指标与国内外同类技术全面综合对比情况。

  3.申请单位及其技术依托单位、合作单位的研究开发实力。

  (三)生产场地基本建设情况及项目实现目标

  1.基建项目立项情况。

  2.坐落地、建设期、建筑面积及建设进度状况。

  3.项目完成时实现年生产能力,项目产品达到的技术质量标准。

  4.项目承担单位的推广能力:实施项目的推广过程中,在组织管理、技术服务以及经费、人员安排等方面所具备的服务能力。

  (四)市场需求

  1.国内市场状况,项目已应用的地区、单位及应用效果,产品的发展前景,在国内市场的竞争能力和市场占有率。

  2.国际市场状况及产品的发展前途,在国际市场的竞争能力。

  3. 市场风险分析及应对策略。

  (五)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

  1.项目投资估算:说明对项目的总投资(总投资分为已完成投资和预计新增投资),并分别对项目的已完成投资和预计新增投资的使用情况及预计使用情况进行分析和估算,要求列表说明。

  2.资金筹措方案:主要分析预计新增投资的资金来源,并说明到位时间。

  3.投资使用计划:按项目实施年度说明各阶段资金用途、金额及构成。

  (六)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分析

  1.项目产品的生产成本、销售收入估算。

  2.财务分析:以动态分析为主,提供财务内部收益率、贷款偿还期、投资回收期、投资利润率、财务净现值等指标。

  3.不确定性分析:主要进行盈亏平衡分析和敏感性分析,对项目的抗风险能力做出判断。

  4.财务分析结论(简要概括)。写明项目推广应用带来的收入和税收增加、市场占有率扩大、吸引投资等方面的情况。

  5.社会效益分析。项目推广应用带来的技术进步、生产力提高、生态环境及社会民生改善、城市管理水平提高等方面的情况。

  (七)项目实施推广进度计划

  按项目实施推广年度详细说明各阶段进度安排、推广内容、推广方式及预计实现的经济指标(包括预期实现的产值、销售收入、交税总额、净利润等)。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启动2009年度北京科技奖企业创新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支持获得北京市科学技术奖的企业进一步加强对获奖项目的研究开发和成果转化,根据《北京科技奖企业创新专项管理办法》的要求,现开展2009年度北京科技奖企业创新专项的申报受理工作,并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本年度专项支持的对象为2006年度、2007年度或2008年度“北京市科学技术奖”获奖单位中的在京注册企业法人单位。对联合获奖的项目,具备明确知识产权归属证明和权益分配协议的,其中的企业法人完成单位也可以单独申报。

  请申报单位于2009年12月10日之前,将正式装订成册的申报材料一式五份,报送至北京高技术创业服务中心服务大厅。具体申报要求及流程详见《北京科技奖企业创新专项申报指南(2009年度)》(附件一)。

  联系人:李军 64874216 64853166-801

  张宇 66153416

  创业中心服务大厅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翔北里11号创业大厦a座一层。

  附件一:《北京科技奖企业创新专项申报指南(2009年度)》

  附件二:《北京科技奖企业创新专项项目申报书》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09年12月2日

  


  附件一:

  
北京科技奖企业创新专项申报指南

  (2009年度)

  


  


  一、支持范围

  获得2006年度、2007年度或2008年度“北京市科学技术奖”中,适于商品化和产业化的项目。

  


  二、立项条件

  (一)申报项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获得2006年度、2007年度或2008年度“北京市科学技术奖”。

  2、技术成熟并具有经济可行性,适于成果转化和产业化,“产学研”相结合的项目,重点支持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

  3、在北京地区实施成果转化和产业化,能够有力推动本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以及产业的技术升级。

  4、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并且知识产权归属清晰、权益分配明确。

  5、既符合国家有关科技政策法规,同时地方或行业特色突出,尤其是对首都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应具有良好促进作用。

  (二)申报单位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为2006年度、2007年度或2008年度“北京市科学技术奖”的主要完成单位之一;

  2、为在京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包括已转制的科研院所);对联合获奖的项目,具备明确知识产权归属证明和权益分配协议的,其中的企业法人完成单位也可以单独申报。

  3、具有较强的研究开发实力和成果应用的基础条件,拥有专门的研究开发机构(部门)以及相应的技术人员,能够持续有效地进行相关创新活动。

  4、上年度研究开发投入在50万元(含)以上,并达到上度企业销售额的5%(含)以上;

  5、业绩良好,有较强的资金实力,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申报项目时总资产规模在1000万元(含)以上;

  6、同一获奖单位只能申报一次。

  


  三、支持方式及用途

  (一)支持方式

  本专项采用无偿资助的方式。

  (二)资金用途

  支持获得获奖项目在现有基础上进行后续的技术应用、技术升级、二次开发等创新活动,进一步促进其在北京地区的商品化和产业化。

  


  四、申报材料

  请申报单位填写《北京科技奖企业创新专项项目申报书》,并将申报书与下述附件材料统一正式装订一式五份(包括《申报书》的电子版),送到北京高技术创业服务中心,由创业中心按照市科委的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

  附件材料:

  1、“北京市科学技术奖”获奖证书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2008年度企业财务报表及2009年11月份财务报表,须加盖公章(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等)。

  4、2008年度企业研究开发投入情况说明(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管理费用中相关课目为准)。

  5、2008年度企业纳税情况证明(附完税证明及税票明细清单)。

  6、申报项目2008年度销售收入或技术服务收入证明(附申报项目销售清单、大额销售合同、技术服务合同及发票10张)。

  7、企业已建立专门研究开发机构或部门,包括研究开发队伍的构成、人员数量等有关情况的证明。

  8、关于申报项目的知识产权归属证明和权益分配协议(对联合获奖项目)。

  9、特殊行业许可证。对医药、医疗器械、农药、计量器具、压力容器、邮电通信等有特殊行业管理要求的新产品,申报时必须提交相关主管机构出具的批准证明;若涉及环境污染问题,需提交环保达标证明或有关解决污染问题的技术方案(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