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关于同意上海爱码实业有限公司设立为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的批复
文市函[2010]1049号2010年05月26日文化部

文化部关于同意上海爱码实业有限公司设立为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的批复


  
  

  
  

文化部关于同意上海爱码实业有限公司设立为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的批复

  (文市函〔2010〕1049号)


  

  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

  你局沪文广影视〔2010〕297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上海爱码实业有限公司符合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的设立条件,同意核发《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为:利用互联网经营游戏产品(含网络游戏虚拟货币发行),从事互联网文化产品的展览、比赛活动。

  此复。

  

  
二○一○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