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确认淮安市淮阴医院等7所医院等次的批复
苏卫办医[2009]98号
2009年11月30日
江苏省卫生厅办公室
江苏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确认淮安市淮阴医院等7所医院等次的批复
江苏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确认淮安市淮阴医院等7所医院等次的批复
(苏卫办医〔2009〕98号)
淮安市卫生局:
你局《关于申请对二级甲等医院评价结果进行确认的请示》(淮卫发〔2009〕142号)收悉,按照《江苏省医院复核评价与评审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经审核你局对淮安市淮阴医院等7所医院评审的有关资料,我厅同意你局意见,现确认淮安市淮阴医院、淮安市楚州医院、涟水县人民医院、金湖县人民医院、洪泽县人民医院、盱眙县人民医院等6所医院为二级甲等综合医院、淮安市第四人民医院为二级甲等传染病专科医院。
此复。
二○○九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