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发放2010年度环卫奖补资金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市区市容环境卫生检查评比办法的通知》(郑政明电〔2010〕37号)和《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加强环卫设施建设争创示范路厕站活动的意见》(郑政明电〔2010〕50号)精神,结合市城市考评管理办公室和市城管局日常对各区的考核情况,现对各区、各有关单位2010年度环卫作业、中转站改造和示范路厕站工作予以奖补,共4105万元。 奖补情况为:中原区393万元,二七区815.3万元,金水区877.5万元,管城回族区629.5万元,惠济区327万元,郑东新区376.6万元,郑州高新区235.9万元,郑州经济开发区131万元,郑州火车站地区17.8万元,郑州航空港区17.7万元,环城快速公路管理处174.4万元,郑开大道管理处67.2万元,城市河道管理处29.1万元,二七广场管理处13万元。 以上单位要严格按照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做到专款专用,切实把奖补资金全部用于环卫工作。同时,要进一步加大对市容环卫工作的投入力度,尤其是投资环卫设施建设和提高环卫工人待遇,确保我市环卫事业健康发展,全面提升全市环境卫生水平。 附件:2010年环卫奖补资金分配表 二○一一年四月三十日 附件: 2010年环卫奖补资金分配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