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高速公路管理局关于调整绕城高速曾家互通段指路标志牌的复函
渝高管[2011]36号2011年04月2日重庆市高速公路管理局

重庆市高速公路管理局关于调整绕城高速曾家互通段指路标志牌的复函


  
  

重庆市高速公路管理局关于调整绕城高速曾家互通段指路标志牌的复函

  (渝高管〔2011〕36号)


  

  璧山县政府:

  

  你府《关于更换部分道路指路标志标牌的函》(璧山府函〔2011〕17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重庆市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为支持璧山县经济建设发展,增强高速公路交通引导提示功能,原则同意调整绕城高速公路曾家互通区域段部分指路标志,在原标志牌版面(大学城、曾家地名信息)基础上增加“璧山”地名信息。

  

  二、调整指路标志牌应当严格按照《国家高速公路网规划》、《国家高速公路网相关标志更换工作实施技术指南》相关要求执行,符合高速公路交通标志标牌的版面、规格、色彩和内容等规范,保证高速公路标志标牌的统一性和规范性。

  

  三、调整指路标志牌应对标志牌版面整体重新设计,统一编排,并保持标志牌结构牢固安全,确保高速公路交通标志标牌良好形象。

  

  四、请结合绕城高速近期开展的交通标志改造工程,加强与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公司和设计单位的衔接沟通,在满足规范要求的前提下统一纳入绕城高速交通标志改造工程一并实施。

  

  五、涉及高速公路资产权益的,应提前与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公司联系沟通,充分协商,确保相关工作按照规范要求实施。

  

  六、请加强与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公司、执法机构的工作衔接,施工图设计、施工方案报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公司和执法机构审核备案,明确具体位置、内容并办理完善相关手续。

  

  以上由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公司和高速公路执法机构负责监督实施。

  

  
二○一一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