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立保障性住房建设材料、部品采购信息平台的通知
建办保[2011]44号2011年07月7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立保障性住房建设材料、部品采购信息平台的通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立保障性住房建设材料、部品采购信息平台的通知

  (建办保[2011]44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房地局、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各城市住房保障部门及相关单位:

  为确保高质量建设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由我部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组织建立保障性住房建设材料、部品采购信息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平台旨在为保障性住房建设提供性价比优良的部品和材料,推广应用符合节能环保要求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方法,提高保障性住房的建设质量和性能。

  请各级住房城乡建设管理部门协助做好平台的建设工作,积极推荐符合准入条件的部品部件、材料供应企业和适用技术企业进入平台,并向规划设计、施工建设、装修装饰及物业管理等保障性住房参与单位推介平台,促进有质量保证的建筑材料、部品部件及技术服务进入保障性住房建设。

  请在www.chinahouse.gov.cn上下载平台的实施办法和入库申请书,并填报入库申请书。

  联系人:刘洪娥、刘美霞

  电话:010-58934295、58934346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

  邮编:100835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二0一一年七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