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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科学技术局关于推荐2010年度汕头市科学技术奖的通知 各区、县科技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0年度市科学技术奖励工作,激励科技人员研究开发、应用推广科技成果,加速科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现将本年度市科学技术奖的申报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程序及要求 1.市直属单位由其主管部门推荐申报; 2.区、县(市)所属单位由各区、县(市)科技局推荐申报; 3.中央、省驻汕单位直接向市科学技术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市科学技术局)申报; 4、几个单位共同完成的项目,由项目第一完成单位组织联合申报。 二、推荐项目要求 推荐项目应符合《汕头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和《汕头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具体要求如下: 1.推荐项目应是通过科技成果评价,并已进行科技成果登记的科技成果。 2.推荐项目必须在我市辖区内研究开发、应用推广,或者是我市为第一完成单位(完成人)与国内外合作研究开发的科技成果。 3.推荐单位推荐项目时,应征得项目完成单位、完成人的同意。凡存在知识产权、项目完成单位和完成人等方面争议的,在争议未解决前不得推荐参加评审。 三、推荐材料要求 1、市科学技术奖励推荐材料一式2份。推荐材料包括汕头市科学技术奖励推荐书和附件两部分。 工业、农业项目附件主要包括:《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研究工作报告、技术经济效益分析报告、检测报告、科技情报查新报告、用户意见、知识产权证件以及环境污染和劳动安全情况报告及其它相关材料。 医疗卫生项目附件主要包括:《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科技成果鉴定函审表、研究工作报告、科技情报查新报告、用户意见、已发表论文以及其他相关材料。 以上资料采用a4纸双面打印,按顺序装订成册。 2、《汕头市科学技术奖推荐项目简况表》一式25份。 3.各推荐单位负责对申报项目材料进行审查、汇总。填写推荐意见,内容包括:对项目技术创新性、先进性,经济状况的评价,对奖励等级的建议;同时提交《汕头市科学技术奖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一式1份。 以上《汕头市科学技术奖励推荐书》、《汕头市科学技术奖推荐项目简况表》和《汕头市科学技术奖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需同时提交电子文档。 4.未经科技成果登记的科技成果项目,需同时申报成果登记,成果登记需采用“国家科技成果登记系统”(v5.0简易版)填报。申报材料包括《科技成果登记表》(“国家科技成果登记系统”导出、打印)、《科技成果鉴定证书》一式1份。同时需上交“国家科技成果登记系统”导出电子文档。 科学技术奖励相关表格和“科技成果登记系统”软件可在汕头市科技信息网(http://www.shantou.net.cn)上“表格下载”栏目下载。 四、推荐时间 2010年度汕头市科学技术奖将于3月上旬进行评审。请各单位于2010年2月23日至3月3日前准时推荐申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敏文 联系电话:88426659 电子邮箱:stcg@shantou.net.cn 二○一○年一月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