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科学技术局关于推荐2010年度汕头市科学技术奖的通知
汕府科[2010]1号2010年01月5日汕头市科学技术局

汕头市科学技术局关于推荐2010年度汕头市科学技术奖的通知


  
  

汕头市科学技术局关于推荐2010年度汕头市科学技术奖的通知

  (汕府科[2010]1号)


  

  各区、县科技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0年度市科学技术奖励工作,激励科技人员研究开发、应用推广科技成果,加速科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现将本年度市科学技术奖的申报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程序及要求

  

  1.市直属单位由其主管部门推荐申报;

  

  2.区、县(市)所属单位由各区、县(市)科技局推荐申报;

  

  3.中央、省驻汕单位直接向市科学技术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市科学技术局)申报;

  

  4、几个单位共同完成的项目,由项目第一完成单位组织联合申报。

  

  二、推荐项目要求

  

  推荐项目应符合《汕头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和《汕头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具体要求如下:

  

  1.推荐项目应是通过科技成果评价,并已进行科技成果登记的科技成果。

  

  2.推荐项目必须在我市辖区内研究开发、应用推广,或者是我市为第一完成单位(完成人)与国内外合作研究开发的科技成果。

  

  3.推荐单位推荐项目时,应征得项目完成单位、完成人的同意。凡存在知识产权、项目完成单位和完成人等方面争议的,在争议未解决前不得推荐参加评审。

  

  三、推荐材料要求

  

  1、市科学技术奖励推荐材料一式2份。推荐材料包括汕头市科学技术奖励推荐书和附件两部分。

  

  工业、农业项目附件主要包括:《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研究工作报告、技术经济效益分析报告、检测报告、科技情报查新报告、用户意见、知识产权证件以及环境污染和劳动安全情况报告及其它相关材料。

  

  医疗卫生项目附件主要包括:《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科技成果鉴定函审表、研究工作报告、科技情报查新报告、用户意见、已发表论文以及其他相关材料。

  

  以上资料采用a4纸双面打印,按顺序装订成册。

  

  2、《汕头市科学技术奖推荐项目简况表》一式25份。

  

  3.各推荐单位负责对申报项目材料进行审查、汇总。填写推荐意见,内容包括:对项目技术创新性、先进性,经济状况的评价,对奖励等级的建议;同时提交《汕头市科学技术奖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一式1份。

  

  以上《汕头市科学技术奖励推荐书》、《汕头市科学技术奖推荐项目简况表》和《汕头市科学技术奖项目申报情况汇总表》,需同时提交电子文档。

  

  4.未经科技成果登记的科技成果项目,需同时申报成果登记,成果登记需采用“国家科技成果登记系统”(v5.0简易版)填报。申报材料包括《科技成果登记表》(“国家科技成果登记系统”导出、打印)、《科技成果鉴定证书》一式1份。同时需上交“国家科技成果登记系统”导出电子文档。

  

  科学技术奖励相关表格和“科技成果登记系统”软件可在汕头市科技信息网(http://www.shantou.net.cn)上“表格下载”栏目下载。

  

  四、推荐时间

  

  2010年度汕头市科学技术奖将于3月上旬进行评审。请各单位于2010年2月23日至3月3日前准时推荐申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敏文

  

  联系电话:88426659

  

  电子邮箱:stcg@shantou.net.cn

  

  
二○一○年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