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深圳市南山区西丽人民医院变更执业注册登记的批复 深圳市南山区西丽人民医院: 你院关于变更执业注册登记机关和增加床位及诊疗科目的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核申请材料,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你院申请情况及二级综合医院的要求,我委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院的执业注册登记机关由南山区卫生人口计生局变更为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 二、你院的诊疗科目重新核定为:预防保健科、急诊医学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眼科、耳鼻咽喉科、口腔科、皮肤科、康复医学科、麻醉科、中医科、病理科、职业病科(职业健康监护专业)、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 三、同意你院的床位在原来205张的基础上增加115张,总床位核定为320张;牙椅由4台增加到11台。 四、同意你院筹建重症医学科,筹建的有效期为自本批复之日起半年。筹建完毕后向我委申请验收并办理执业登记注册。 五、请你院在本批复之日起一个月内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到我委办理变更登记注册手续。 此复。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