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关于同意加拿大歌手林奕匡、英国歌手卫兰到广东省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11]2011号
2011年11月2日
文化部
文化部关于同意加拿大歌手林奕匡、英国歌手卫兰到广东省演出的批复
文化部关于同意加拿大歌手林奕匡、英国歌手卫兰到广东省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11〕2011号)
广东省文化厅:
你厅粤文审批请〔2011〕202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广州耀星影视艺术传播中心邀请加拿大歌手林奕匡、英国歌手卫兰等2人,于2011年11月20日到广东省广州市演出。
此复。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