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关于同意加拿大歌手林奕匡、英国歌手卫兰到广东省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11]2011号2011年11月2日文化部

文化部关于同意加拿大歌手林奕匡、英国歌手卫兰到广东省演出的批复


  
  

文化部关于同意加拿大歌手林奕匡、英国歌手卫兰到广东省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11〕2011号)


  

  广东省文化厅:

  你厅粤文审批请〔2011〕202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广州耀星影视艺术传播中心邀请加拿大歌手林奕匡、英国歌手卫兰等2人,于2011年11月20日到广东省广州市演出。

  此复。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