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于同意深圳美诚医疗美容门诊部执业登记注册的批复
深卫人医政[2011]103号2011年12月15日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

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于同意深圳美诚医疗美容门诊部执业登记注册的批复


  
  

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于同意深圳美诚医疗美容门诊部执业登记注册的批复

  (深卫人医政〔2011〕103号)


  

  深圳市仙娜美容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提交的关于验收深圳美诚医疗美容门诊部和变更主要负责人的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核申请材料后,我委组织专家对该门诊部进行实地检查评估和复查,专家组认为该门诊部基本符合医疗美容门诊部的基本标准。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法规的有关规定,我委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深圳美诚医疗美容门诊部的主要负责人由张喜兰变更为郑举卫。

  

  二、同意深圳美诚医疗美容门诊部办理执业登记注册,诊疗科目:美容外科、美容皮肤科、美容牙科、美容中医科、化验室。其美容外科限定从事《医疗美容项目分级管理目录》中的一级美容外科项目。该门诊部的医护人员必须符合卫生部《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规定的法定条件并办理执业注册。

  

  三、请你公司在本批复之日起一个月内到我委领取该门诊部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

  

  四、要求该门诊部加强聘用医务人员的临床技能培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保障医疗安全。医疗用房涉及改建、内部装修等,应达到相应标准并取得公安消防部门的验收。

  

  此复。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