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供销合作社关于加快推进宿迁供销合作经济发展的意见
苏供发[2011]50号2011年12月16日江苏省供销合作社

江苏省供销合作社关于加快推进宿迁供销合作经济发展的意见


  
  

江苏省供销合作社关于加快推进宿迁供销合作经济发展的意见

  (苏供发[2011]50号)


  

  宿迁市供销合作社,省总社各处室、各企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实现宿迁发展更大突破的若干意见》(苏发[2010]26号),进一步深化省供销合作社与宿迁市战略合作,加快推进宿迁供销合作经济发展,服务宿迁经济社会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思路

  

  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加大对宿迁供销合作工作的支持力度。在战略布局上,将宿迁作为“新网工程”建设实验示范区、农村合作经济试验示范区、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创新示范区、省总社投资企业密集布点区,着力构建为农服务组织体系和农村现代商品流通体系,为宿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

  

  二、支持重点

  

  (一)支持宿迁加快物流和现代服务业发展。鼓励和支持省总社投资企业在宿迁进行项目布点和加大投入。支持苏果在宿迁加快网络布点建设。加快苏物联废钢物流基地项目和再生资源产业园项目建设运营。推进苏农农资配送中心项目、农资农机大市场建设。鼓励省果品食杂总公司和苏瑞置业参与洋河新城大型商业综合体项目开发建设。

  

  (二)支持宿迁“新网工程”建设。加大对宿迁“新网工程”建设的指导和支持力度。支持宿迁加强“新网工程”项目库、专家咨询库和信息监测点建设。继续支持宿豫区、宿城区、泗洪县供销合作社实施网络振兴计划,改造提升经营网络。对宿迁申报的国家和省“新网工程”财政资金补助给予倾斜支持和重点安排。

  

  (三)支持宿迁供销合作社体制机制创新。支持宿迁加快基层供销合作社“三位一体”重组改造,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为农服务社样板社。支持宿迁加快发展农民资金互助社。支持泗阳县开展基层社“三位一体”建设重组试点。支持泗洪县西南岗地区供销合作经营网路恢复重建。继续加大对沭阳县的扶贫投入,支持沭阳县供销合作社加快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支持宿迁市社本级经济和龙头企业加快发展。支持开展“千社千品”富农工程、农业综合开发、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等试点工作并给予重点扶持。

  

  (四)支持宿迁加快推进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支持宿迁市区农产品市场体系骨干项目建设。支持和推进大型超市、批发市场在宿迁建立特色农产品采购基地,扩大宿迁农产品销售。优先安排在宿迁实施全国总社“农副产品产销对接”项目。

  

  三、组织领导

  

  (一)建立组织领导机制。建立由省总社领导、业务处室与宿迁市总社、县(区)社挂钩联系制度,加强业务指导。

  

  (二)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每年定期召开会议,确定帮扶重点、具体措施和推进方案,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三)加强干部挂职交流。省总社视情组织干部到宿迁交流挂职,形成帮扶合力。

  

  
江苏省供销合作社

  

  二o一一年十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