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授予赵国群等13名同志荣誉称号的通报
鲁政字[2012]20号2012年02月3日山东省政府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授予赵国群等13名同志荣誉称号的通报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授予赵国群等13名同志荣誉称号的通报

  (鲁政字〔2012〕20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近年来,全省广大科技工作者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实施科教兴鲁和人才强省战略,加强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不断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促进我省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为经济文化强省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为进一步调动和激发广大科技人员开展科技创新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先进模范人物的示范带动作用,根据《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有关规定,省政府确定:对获得2010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励的首位人员和省科学技术最高奖的人员给予表彰,授予山东大学赵国群、陈代荣,中国海洋大学战文斌、薛长湖,山东省农业科学院土壤肥料研究所刘兆辉,山东农业大学万勇善,山东省农业科学院畜牧兽医研究所武英,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黄海水产研究所柳学周,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山红红、戴彩丽,山东省立医院赵家军,山东科技大学田原宇12位同志为“山东省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授予瑞阳制药有限公司赵玉山同志为“山东省劳动模范”荣誉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同志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再接再厉,不断取得新的成绩。全省广大科技工作者要以先进模范人物为榜样,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求真务实,团结协作,开拓创新,不断提高全省的科技创新能力和水平,为建设创新型省份作出更大贡献。

  

  
山东省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