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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开展2011年度省直接监管企业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现场核查的通知 有关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省直接监管企业,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1年度省直接监管的20家企业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工作,根据《关于印发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环资〔2011〕2873号)、《国务院批转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实施方案和办法的通知》(国发〔2007〕36号)以及《关于印发“十二五”广东省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2011年度广东省万家企业节能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粤经信节能〔2012〕61号)精神,我委将于近期组织考核评估组,对省直接监管的20家企业节能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现场评估核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现场核查时间为2月27 日至3月9日(见附件)。每家企业核查时间原则上为一天,主要环节有听取汇报、现场察看、专家提问、专家闭门讨论出具评估意见、反馈评估意见及专家点评等环节。 二、分组安排 现场核查分五个小组同时进行,由省经济信息化委节能循环经济处负责同志带队三个组、省节能监察中心负责同志带队两个组,委领导根据工作安排随时参加现场核查工作。每个专家小组由5名左右节能专家、行业专家等组成。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准备。各有关企业要高度重视,明确职责,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认真做好节能考核的相关准备工作。一是要分门别类备齐相关的详细资料供专家核查。二是要积极配合,安排好核查现场,并做好防护措施,确保核查小组人员安全。 (二)严格考核、规范操作。各专家要严格遵守节能考核工作规范,严肃考核纪律,本着科学、客观、公正、认真的工作态度,积极做好企业现场节能考核工作。 (三)主动配合、积极协助。相关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积极支持和配合工作,督促企业做好现场核查的准备工作,协助安排核查行程,并派员支持属地企业的现场核查工作。 四、其他 现场核查工作所需的住宿费、专家费等,由我委负责。 附件:2011年度省直接监管企业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现场核查分组安排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一二年二月十四日 附件: 2011年度省直接监管企业节能 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现场核查分组安排 为做好2011年度省直接监管企业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现场核查工作,考核评估分组安排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行业优先、兼顾地区。现场考核工作按照行业优先,兼顾地区的原则,分成五个小组。每个小组由1名领导带队,并配2名工作人员。 (二)时间既定、灵活安排。整个考核工作从2月27日开始,3月9日前结束。各小组按照总体时间要求,灵活安排各企业具体考核时间。 二、分组安排 (一)纺织电力组(4家企业)。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节能循环经济处谢时超处长带队。联系人:张娜、陈仨珂,联系电话:83133482、83182949,手机:18666092359(张)、13600462996(陈)。
(二)水泥造纸组(4家企业)。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节能循环经济处钟成材副处长带队。联系人:孙青林、张磊,联系电话:83135985、83353392,手机:18666092358(孙),15820281948(张)。
(三)石化纺织组(4家企业)。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节能循环经济处陈立军副处长带队。联系人:熊卫鹏、方海鑫,联系电话:83135867、83378972,手机:18666092015(熊)、13640726836(方)。
(四)钢铁化工组(4家企业)。 省节能监察中心陈健主任带队。联系人:洪蒙纳、林敏,联系电话:83133387、83133359,手机:13580452650(洪)、13826447523(林)。
(五)建材组(4家企业)。 省节能监察中心曹海滨副主任带队。联系人:宋总涛、易国刚,联系电话:83133359、83378976,手机:15920157484(宋)、13580349945(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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