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体育总局关于严格执行《彩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的紧急通知
体经字[2012]60号2012年02月28日国家体育总局

国家体育总局关于严格执行《彩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的紧急通知


  
  

国家体育总局关于严格执行《彩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的紧急通知

  (体经字〔2012〕6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局:

  继《彩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施行后,自2012年3月1日起,《彩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也将正式施行。《条例》和《实施细则》规定,未经财政部批准,擅自利用电话、互联网销售的彩票品种和游戏属于非法彩票,由公安机关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查处。为及时查改违反《条例》和《实施细则》规定的违法销售行为,确保体育彩票市场健康持续稳定发展,有效维护体育彩票市场秩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省(区、市)体育局要切实增强依法治彩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将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和《实施细则》作为当前各级体育部门做好体育彩票工作、落实“一把手”工程的首要任务,切实履行管理职责,有效加强市场监管。

  二、各省(区、市)体育局要对照《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规定,针对彩票代销者擅自利用电话、互联网销售体育彩票的行为,立即组织体育彩票销售机构开展一次本省(区、市)范围内的专项自查自纠。未经财政部批准,任何体育彩票品种和游戏不得利用电话、互联网销售。要及时以切实有效的措施,维护体育彩票的良好形象和市场秩序。

  三、各省(区、市)体育局要按照《条例》和《实施细则》的要求,积极配合当地公安机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查处非法彩票。

  四、各省(区、市)体育局请立即将自查自纠情况报体育总局经济司。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八日